错,不过需要与武技进行大量磨合才能使用;杜青然这死人妖的能力倒是很庞杂,可我讨厌他,拒绝使用;至于黄鼠狼……算了不想碰他。”
思来想去,竟然是孙恒小天使的预言技能最合云孟侨的心意,小云子乐颠颠地把脸色苍白的孙小白拖到一个安全的角落,抓住他的手腕,开始一点点吸收并潜心研究起他的异能。
或许是因为融合了神契的缘故,云孟侨的吞噬技能再次发生了蜕变。他可以通过神契调动体内的部分经脉,一小口一小口的吸收对方灵气,并随时都能终止。这样虽不比一口气吃成个胖子那样来的简单粗暴,却胜在细水长流,他在研究一段时间后,成功开发出了新的技能——将小部分原主的异能作为燃料,然后用自己的异能模拟出相似的能力,这样比起直接使用吸来异能显然要更安全。
当然,原理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简单,想要学会这样的骚操作需要过人的天赋和洞察力,以及足够的耐心,不过好在这三样东西小云子从来不缺。
很快,孙恒的异能便进入了云孟侨的身体,一种奇异的舒适感充斥着他的眼眸,这使他不由自主地瘫在地上,露出一副“不要来抢救我”的懒散模样。但与慵懒外表截然不同的是他的大脑——这个让无数研究者惊叹的器官,正在以异常恐怖的速度演算着孙恒的异能,并将其加以复制到自己身上。
很快,他的眼前就显现出了一个与正常世界完全不同的画面。
只见建筑外的空间裂缝是大片大片让人不安的红色,这些红色由深到浅,则意味着裂缝飘荡的轨迹。屋子里的色彩则大多都是让人看上去比较舒适的绿色,这些绿色蔓延到龙组几人和云孟侨自己身上,证明他们是无害的。小云子想了想,打算抽出刀来给自己一下试试,可他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时,眼前便浮现出大量红色的高危预警,这些红色的色条甚至把他预想中捅自己的路线都标记出来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被这些红光罩住非常不舒服。不疼不痒,但就是心里烦躁的不行,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躲开这些红色的光线。
“难怪王诩不支持孙小白登上皇位,难怪这货见多了鬼会抓狂,能够清楚的看见危险和杀意……换我冥海早就灭了。”
苟一波异能后,云孟侨便将孙小白随意地扔在地上,自己则拎起罗旗的软剑,朝庄园的另一边走去。很快,他便在地上发现了一个很不寻常的地洞,从洞口跳下去后,低端刚好有个一米多高的小门,推门而入,云孟侨立刻就清楚为什么这地方叫做“落日村”了。
几千万里的浩瀚大漠,黄沙迎风而起,如帷幔般遮天蔽日,偶尔露出的几节几近风化的骨骼,预示着这里从前并非像现在这样荒芜。曾经的冥海,是鸿蒙大陆的最富饶的南疆,是也是原始巫族的起源和发扬地。
当人族还在以部落为单位互相残杀茹毛饮血时,聪明的巫族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村落和先进的农业,他们善于运用自然的力量,因此也是三族中最富饶的一族。然而人族的崛起使巫族迅速衰落,他们傲人的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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