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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代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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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挥挥手的事。可她对郑曦来说就不一样了,占的空间却是很大很大的。至少在此前的十几年,没有哪一天的记忆里没有她,就为这,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杀。

    李旭显然没想到这个时候她还有胆替别人求情。听了郑曦的话,一副受了刺激的模样。

    本就大如铜铃的眼睛只差没把眼珠子瞪出来。好像听到的是天方夜谭,脸上的表情也甚是精彩,不可思议、恼怒、不屑、还有羞辱?

    羞辱?MB,不就是出身不同嘛!不就是他是大将军府的嫡长子,她只是庆安侯府的一个庶女嘛?

    娶了她他就觉得是对他的羞辱了?那以后她还要天天跟他站在一处,还要同他挤在同一张床上,那他不得羞愤得去死?

    郑曦气得气血翻腾,却又不得不接受现实。

    按郑曦以前的记忆,这个时候李旭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

    她姐姐郑月李旭是见过的。郑曦和郑月长得有几分相像,年龄也相仿。只郑曦是出了名的智商不高情商为负,为人一惯傻白甜作风,坐实了貌美的女人通常无脑的说法。

    可她却是久经社会主义熏陶的,她不能像‘她’一样,人家拔剑她就告饶或拉着她的人陪她等死啊。

    前世在新婚夜李旭最终并没有杀她,郑曦只能赌一把了。

    “她的命不值钱,杀了她你最多图个痛快,于你在新婚夜见血,却是最不吉利的!”

    跪在地上的小丫头一听她的主子竟会为她求情,啪嗒一声扑向了李旭,不怕死的双手合抱,牢牢的拖住了李旭的双腿,哭喊道:“小姐快跑,你不要管丁香,你快跑。”

    吓得郑曦冷汗直冒,生怕一会李旭没把丁香脑袋砍了,改将她身子一劈为二了。

    丁香啊,表忠心不是这种表法啊,这叫以卵击石啊。不过看在她今天为她所做的,往后就算她惹再多祸,她也认了。

    郑曦忍住眼眶里的泪花,点了点头,示意她稍安勿动,脑子加速运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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