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
“怎么了?”江风问道,屠虎就是一只野兽,无论是听觉还是嗅觉,他都异于常人,这是长期在深林里与野兽相处锻炼出来的,他总是能比平常人先一幕感觉到周围发生的事,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逃亡二十多年的原因。
“枪声,有枪声。”屠虎一边侧耳倾听,一边说道,“他们的动作很快,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我们之前一路走来,杀掉无数出现的行尸,我们杀出一条路,同时也为他们清除出一条路,让他们行动更快,甚至说,他们能够通过被我们杀掉的行尸来判断我们刚走不久。”方英眉头紧蹙,说道,“我们快走,否则他们一定会追上来的。”
说话间,在场的众人都已经能够听到枪声了,虽然枪声听起来很远,但如果被那些士兵发现,展开追击,江风等人就很危险了。他们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与那些士兵小队正面交火,占不到任何的便宜。即便是赢了,也肯定是死伤惨重,毕竟对方可是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军人,而他们只是杂七杂八拼凑在一起的杂牌军,而且大部分都是女人,战斗力相差悬殊。杀个没有思想的行尸或许还可以,但是想要杀掉训练有素的军人,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当中能够与之一战的,也只有江风、方英和屠虎了。江风虽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他身体可以再生,近乎不死,子弹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凭借这一点,他有拼杀的能力。方英是特警,而且是特警中的精英,参加过无数次任务,战力自然强悍。至于屠虎,变态杀人魔可不是浪得虚名。
听到方英的那些话,在场的每一个人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加快了脚下的步子。不过由于要应付周围的行尸,他们的速度非常的有限。特别是他们现在已经行进到了城市的边缘地带,这里之前是人口密集区,居住着许多平民百姓、外来打工者和一些地痞流氓,行尸的爆发使这里变的更加混乱,从而导致这里变成了行尸的又一个据点。而江风等人现在就处在这样一个环境当中,周围都是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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