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象征性的在陈州逗留三日,体察了下民情,确认陈州已经“脱离灾荒”,便向庞昱提出了辞行。
庞昱很是得意。
包青天又如何?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包黑子而已。什么铁面无私?之前的两次见面,他还真以为会引起什么风浪呢!现在还不是怕了自己,那什么不畏权贵之类的看来不过是夸大其词而已,包黑子分明就是个贪生怕死之辈。
庞昱为了表示对包拯识时务的欣赏,不仅赏赐了很多礼物,还亲自将他送出了陈州。
与他心情相反的就是陈州百姓了,不仅没了笑脸,心情甚至比包拯来之前还要沉重。
包拯没来之前,他们还能自我安慰一下,告诉自己,一定可以有人将他们救出水深火热之中的,现在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已。
现在包拯走了,传说中铁面无私为民请冤的包拯竟然像个无事人一般的走了。他们还有希望吗?
陈州百姓们一边在心里唾骂包拯的道貌岸然,果然道听途说不可信;一边庆幸自己没有去包拯面前状告安乐侯。
连包“青天”都不敢与安乐侯作对,若他们去告了状,等包拯一走,他们岂不是会被安乐侯往死里收拾。
包拯走了,庞昱是彻底的轻松了,继续逍遥的过着他纸醉金迷的生活。
唯一遗憾的是,金玉娘到现在依然不愿意从了他,这让他有些恼怒。真是是给点颜色就开染坊!
庞昱决定不再给她时间考虑,干脆直接强了她,等他厌倦了,就让她和那个田起元一起去阴曹地府做对亡命鸳鸯。
庞昱还在想着什么时候对金玉娘下手最好,他的狗腿子庞福就一脸喜色的跑了进来,跟狗看到了骨头一般两眼闪闪发光。
“侯爷,大事,大喜事儿!”庞福呼呼喘了两口气,兴奋道,“仙女,仙女下凡了!奴才刚才看到一个仙女儿啦!”
“什么仙女?把话说清楚点。”庞昱满脑子都是金玉娘的事情,神情相当不耐。
“就是奴才刚才去语乐楼吃饭,看到了一个、一个相当漂亮的姑娘,简直是堪称绝色啊!”庞福用十分夸张的表情说道。
“哦?”庞昱感兴趣的挑起眉梢,“有多绝色?”
“这、这奴才说不上来。”读书太少,庞福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合适的形容词来,“不过这软红堂里的女人们,没有一个能比的上她的,在那仙女面前就是些庸脂俗粉。”
庞昱的兴趣更大了,身体前倾,两眼放出绿光,“当真这么漂亮?”
庞福舔着笑脸道:“小的怎么敢欺骗后侯爷您。”
“哪家的?藏的这么严实,本侯竟然一直不知道。”
“是外地来的。小的打听了一下,是今日刚进的陈州。”庞福顿了顿,道,“不过这姑娘穿着的十分精致,身边跟着丫鬟护卫之类的,小的觉得应该来头不小。”
“来头不小,再大能大的过本侯吗?”庞昱轻蔑的一笑,“现在在哪?本侯倒要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这么美貌!”
“小的也打听清楚了,这姑娘是来陈州游玩的,待上几日便离开。这几天都住在语乐客栈里。”
“好,去准备准备。本侯这就去会会这个美人儿!”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各位小天使的支持哦
昨天忘了换标题名了……我真的更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