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切的故事。李翔当时就知道汤士弘在化学上就是一个痴儿,而且很有天赋,只是因为身在清朝,身在这个不重视科学的朝代,埋没了他的天份。
如果他能够得到如汤若望一样的学习机会,不敢保证他会如西方伽利略、牛顿之流的伟人那么伟大,但至少能够成为一个有干略的科学家,可以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
在于汤士弘的接触下,李翔暗自下了个决定,一定要多留意汤士弘这类的人才,然后将他脑中的先进知识,传授给他们,让他们去研究,让他们去发现。
西方能够创造出灿烂的科学文化,东方人难道就不行吗?
他们中国一度领先于世界,现在被西方追上,难道就不能再次发力,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领头位子?
离开了汤士弘家,曹寅与李翔并肩而行。前者若有所指的道:“诸葛兄身为缅甸的小王子,不但了解我们汉人文化,对于西方文化照样了如指掌,真是了得。”
李翔年纪不大,但自从穿越到清朝,多次险死还生,又经勾心斗角,与鳌拜这头老虎谋皮,致使他处处如履薄冰,小心谨慎,早已非一个单纯的高中毕业生,有了城府,有了自己认人识人的标准。
他最初并未怀疑曹寅,但随着与汤士弘的深谈,曹寅便暴露了自己。
他了解化学,汤士弘也了解化学,所以两人一买一卖,能够现在小店里结识是一种很正常的缘分。可曹寅对化学一窍不通,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机智,不至于出丑,不至于当个哑巴,但是他没有理由会出现在汤士弘的小店。
一个完全不懂化学的人,有什么理由出现在卖化学用具的偏僻小店,并且好奇的上前搭话?
故而,李翔已能断定曹寅这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另有所图,听他发问,滴水不漏的答道:“这算是小国得天独厚的待遇吧,我们缅甸与大清相邻,耳濡目染,对于你们的文化自当是了解。洋人将我缅甸视为与大清通货的渠道,在缅甸设立了东印度公司,使得洋人文化也传入了缅甸。我这个人最是贪心,即崇拜你们的文化,又欣赏洋人的科学,没办法只有下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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