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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吾儿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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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元观他身姿步态就知道他不是农家子弟,这样他的眼睛更让人好奇了。

    他道:“你可有姓名?”

    怜奴拱手施礼,“无姓,生我之人为我取名:怜奴。”

    这个名字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姜元叹道,“我观你不似凡人,为何到此?又为何见我?”

    怜奴露出一个狰狞的笑来,突然大声道:“我听说蒋淑那老匹夫死了!我是来鞭尸的!!”

    蒋伟恰到好处的吼了一声,“竖子可杀!”说罢拨出剑就冲了上来!

    姜元顿时大惊失色!谁知道蒋伟冲过来杀的是谁?他慌忙要往车内躲,却见怜奴手无寸铁,悍然迎了上去!

    勇也!!

    姜元在心中赞道。

    蒋伟当然冲不过来,冯甲、冯宾、冯瑄和其他的人早就扑上去抱腰抱胳膊抱腿了。冯甲把蒋伟的剑夺下来扔在地上,转头问怜奴,“小儿,你与蒋淑有大仇?”

    怜奴仰头道:“蒋淑欺我母!”

    有道理,子为母复仇,虽说要鞭亲爹的尸,也算勇壮。

    冯甲道:“可我观你言行举止,蒋淑对你未必无恩。”这说话做事又不是天生就会的,怜奴这样说起来,比后面的姜元还像样呢。

    怜奴:“一饭之恩罢了。怎可比杀我母,毁我身之恨?”

    这样说就更合理了,如果说杀母之仇不够,瞎了一只眼睛这仇怎么也够了。

    蒋伟此时“突然”想起来,指着怜奴大骂:“原来是你这贱畜!原来你还未死吗?”说完就要挣开拖住他的人,继续锲而不舍要杀怜奴。

    这仇看来结的很深啊。

    周围的人都想看蒋家的笑话,一听原来还是蒋淑的儿子,他儿子恨他恨到要鞭尸,啊,这八卦很有意思啊,一定不能错过。

    在两人的骂战中,大家很快拼出了前因后果。

    话说,在蒋淑是个六旬老翁的时候——怜奴称其为老畜生,遇上了一个赵国来的歌伎,歌伎年轻貌美,一下子就倾倒了蒋淑,令蒋淑强取豪夺,把这歌伎给霸占了。虽然歌伎身份低贱,但人家年轻,不想侍候这么老的蒋淑——大家认为这很正常,就一直反抗,反抗不了,愤而自尽,可她却已经被迫生下了怜奴。

    蒋淑觉得这是件丑事,就偷偷将怜奴养在蒋家。但怜奴还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只可惜年纪小报不了仇,但他一直是恨着蒋淑的。

    蒋淑出于愧疚对他还不坏,但蒋家其他人都对他很坏,钻裤裆都是小事了,□□喝尿都有过——当然怜奴当场就报复回去了,不过这个就不必说了。

    蒋伟在旁边扮愤怒,听到这里险些破功,别人是喂他□□喝尿了,怎么不说他当时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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