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娱乐圈文09
孟文朗本来是想替老板说点好话,但现在看来似乎有些弄巧成拙。
他尴尬地笑了几声,将视线移开,小声嘟囔道,“可能真的没听见。”说话间又敲了次门,并且提高音量重复了一遍,“老板,你在吗?宜修先生到了。”
宜修来了,就站在门外,离自己只有几米的距离。
怎么办?该说些什么?要自然一点,还是强势些?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我是陆时琛。好像太俗套了,会被嫌弃的吧。
我对你很有好感,这样会不会太直白了?似乎也不行。
脑海里飞快地闪过数种自我介绍的方式,陆时琛只感觉心跳加速,右手小指也微不察地轻晃了一下。
大概是他起身的动作过大,不小心拉扯到了桌布,玻璃杯被带倒,与碗碟碰撞出清脆的响声。
外面孟文朗的声音也随之响起,带着些担忧意味,“老板,怎么了?”
陆时琛猛然回过神来,赶紧将杯子扶正了,他本来想走过去,犹豫了两秒还是坐回原位。
又借着玻璃杯光泽的外壁整理了下衣领,顺势将袖口和裤边的褶皱抚平。
欲速则不达,《恋爱宝典》第三十六条,温水煮青蛙才是拉进距离的最好方式。
毕竟才第二次见面,互相之间还不熟悉,太过殷勤反而会让对方觉得自己别有用心,降低印象分。
宜修那样的性格,看起来骄傲肆意,其实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性格矛盾,孤僻又敏感,很难接近,一味示好其实用处不大,
想起来孟文朗神神秘秘塞给自己的那本恋爱宝典,陆时琛虽然很想亲自去给少年开门,却还是硬生生忍住了,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冷淡地扔了个“进”字。
但视线却紧紧粘在那扇被慢慢推开的门上,喉结滚动,放在身侧的手也悄然收紧。
“老……”孟文朗才刚开口就被打断了,等他回过神来,就看见某人已经快步走了陆时琛面前。
竟然真的是陆时琛,叶容臻这会才彻底放下那颗悬了许久的心,同时也愈发嫉妒起宜修来。
一个陆岑还不够,现在竟然连陆时琛这样的优质男都被他吸引了,怎么自己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心思百转放在现实里也不过几秒,叶容臻很快调整好表情,露出四十五度的完美笑容,“陆先生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叶容臻。其实我们之前见过的,当时是你和孟助理两个人,就在蓝湾酒店,你还记得吧?”
平心而论,叶容臻长了张清秀的脸,轮廓清晰,五官并不算精致,但却很耐看,属于气质型,笑起来会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眼睛大而圆,瞳孔清澈,只穿着简单的t恤,搭配天蓝牛仔裤,露出的脖颈和手腕上都干干净净,什么多余的装饰品也没有。
就连语气也拿捏得恰到好处,三分真诚,四分热情,还有些许儒慕,如果不是熟知他本性的人,很容易就会被迷惑,从而产生极佳的第一印象。
可惜了,陆时琛偏偏就是个异类,不止丝毫没被打动,反而厌恶起他来。
笑容过假,语气谄媚,眼底更是藏着虚伪,一看就是个为了私欲不择手段的人。
见叶容臻喋喋不休,还有继续说下去的架势,陆时琛本来已经软化的面容又再度恢复了冷漠,周身像是飘起了雪花,薄唇紧抿,皱眉朝孟文朗看过去,“怎么回事?”
这问题虽然有些没头没脑,但孟文朗还是很轻易就读懂了背后的意思,不是让你去请宜修吗?怎么带回来这么个东西。
“那个,我……”陆时琛眼里的冷淡叶容臻看得清清楚楚,那句话自然也听懂了,不就是嫌他多余吗?
叶容臻嘴角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咬了咬唇,解释道,“我是宜修的队友,平时关系很好,阿修他比较怕生,所以才让我陪他一起来的。”
真不愧是高端白莲花,瞧这话说得多有水准。
首先,我和宜修是好朋友,你如果想追求他还是得先从身边人入手,其次,你朝我甩脸色也没用,又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我是为了陪宜修。
“对吧?阿修。”对上叶容臻带着求救意味的眸光,以及那句明显将责任都推到他身上的问话,顾安爵不怒反笑,他心里清楚主角受准是又想让自己背黑锅了。
见顾安爵只是笑,却不说话,叶容臻心里顿时紧张起来,又涌起莫名的火气。
宜修这几天到底怎么回事?似乎和自己生疏了许多,总觉得有种距离感。
他这下也顾不得再和陆时琛攀关系了,提高音量又重复了一遍,“阿修,你怎么不说话啊?”说着还顺势拽了下顾安爵衣角。
叶容臻用的力气其实有些大,毕竟他心里积压着一堆火气,有对孟文朗的不满,也有因为陆时琛那句话而生起的尴尬情愫,更多的,却是对顾安爵的恼怒。
陆时琛也看见了叶容臻的动作,皱了皱眉,心下对他更加不喜,等视线移到顾安爵身上,冷硬的眉眼瞬间柔化了。
“他的确是我队友。”顾安爵点头,不咸不淡地替叶容臻证实了一句,然后勾唇笑道,“既然说是请我吃饭,那带个朋友来应该不算过分吧?陆总。”
最后那称呼带着戏谑意味,嘴角的笑也有些讽刺,很容易便能看出来,说话的人心情并不怎么好。
实在是某人的视线太过灼热,就好像把自己当作猎物一样,眼里更是带着势在必得的**和野心。
在酒店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好歹还有墨镜作遮挡,这会倒变得肆无忌惮起来,几乎把自己浑身上下都看了个遍,就差直接上手摸了。
顾安爵虽然奇迹般地不讨厌这种感觉,甚至面对陆时琛也有种微妙的熟悉感,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爽,毕竟他可一直都是扮演着hunter的角色。
猎人和猎物,虽然只相差一个字,地位上却是天壤之别,一个享受着追逐和捕猎的乐趣,另一个呢,为了生存不得不狼狈逃窜。
原主生了双漂亮的眼睛,有点类似桃花眼,但眼角朝外延伸的弧度却更大了些。
这会微微眯起,被灯光映得泛起一层蓝色涟漪,配合那头扯眼的银发,顿时生出种莫名的惊艳感。
陆时琛一时竟看得有些失神,根本都没听清顾安爵说的什么,他就已经愣愣摇头,回了个“不介意”。
孟文朗也出现了片刻的晕眩,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原来娱乐圈还真存在靠脸吃饭的艺人。
这样看来,女儿眼光还算不错,至少没迷上那些眼线画得跟鬼一样,满嘴baby亲爱的,成天绯闻不断的摇滚男。
“我记得你喜欢清淡些的菜式,这里的盐焗扇贝和玉米浓汤都做得很不错,尝尝看喜不喜欢。”陆时琛等对方在他旁边坐下来,才夹了一筷子菜到碗里,又推到顾安爵面前。
见他不动,赶紧补充道,“放心,筷子是干净的,没用过,而且我交代过厨师,这些菜里面都没加芝麻和花椒的。”
还真是有心,竟然知道自己不吃花椒,恐怕事先做了不少功课吧。
网络上宜修的资料只提到他对芝麻过敏,不喜欢过分辛辣的食材,也只有遗留了原主记忆的顾安爵才知道,这具身体其实脆弱得很,小毛病也多。
不是刻意挑剔,而是他根本没法碰那些东西,轻则起一身红疹,严重些直接就休克晕厥了。
不过,自己和他有这么熟吗?这种宠溺的语气是要闹哪样?顾安爵说了声谢谢,却并没有动筷的打算。
陆时琛也不在意他明显拒绝的行为,反而又拿了个小碗,认真地盛起汤来。
海鲜汤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端上来不久。
上面浮着紫菜和虾仁,还撒了几颗葱花,虽然用料简单,卖相却十分好看,味道也很香。
陆时琛本来低着头,感觉有视线落在他身上,抬头便正好对上了顾安爵的眼睛,愣了愣,然后认真解释道,“你胃不好,先喝点热汤暖暖,然后再吃菜。”
一本正经的语气,配合那张绷得死紧的俊脸,顿时直戳人心窝,有种莫名的反差萌。
在陆时琛万分期待的注视下,顾安爵竟然忍不住就着他手里的勺子含了口到嘴里,等咽下去之后吐出一句“还不错”。
这话一出,陆时琛原本揪紧的心脏顿时放松了不少,嘴角僵硬的弧度也慢慢变得柔和。
那头,像是被完全分隔在另一个世界的叶容臻已经恨得牙痒痒,手上用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那盆君子兰早被他掐得奄奄一息。
指缝间不断滴落绿色的粘稠汁液,又慢慢渗入到泥土里。
另一只手还在窗框处留下了几个清晰的指痕,深得入木三分,清晰暴露出那只手的主人此刻内心极度怨愤不平的情绪。
御膳坊内部是仿中国古代建筑,不管门窗还是桌椅,甚至连楼梯横梁都采用了完全的木质结构,不止没有污染,还带着股好闻的纯天然味道。
但有利自然也有弊,上乘木料,质地柔软,稍微用力便会留下印记,更不要说像叶容臻这样刻意拿它来发泄。
他这会也的确需要找点东西好好发泄下心内浓郁到几乎快溢出来的嫉妒。
这种发展趋势,根本就跟自己预料的完全相,明明宜修那蠢货都说了这么不客气的话,就算有几分兴趣肯定也淡了,不识趣的宠物养来也没用,不是吗?
自己明明看着陆时琛眼神变冷,脸色也僵硬了许多,还以为是要朝宜修发火,这样一来,自己就能劝劝架,充当下和事佬。
男人嘛,总归还是喜欢善解人意,能让自己省心的,宜修那样的带刺玫瑰,也就适合拿来看看,单纯欣赏下也就够了。
毕竟陆岑就是这样说的,当然,除去他自己喜欢听话些的情人,也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原因在里面。
但叶容臻却没想那么多,他始终觉得既然陆时琛跟陆岑是亲戚,有着同样的遗传基因,欣赏水平肯定也差不多。
同样是抱大腿,肯定得选根粗壮些的金大腿,陆岑的身家虽然也挺厚,但比起陆时琛来却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叶容臻跟陆岑相处了近两个月,不说熟悉到骨子里,但多少还是清楚一些对方的情况,比如陆时琛这个让他又恨又怕的小叔。
白手起家,只用短短三年便创立了sa这么个国际公司,甚至背后还有些不知名的势力。
是个深不可测的厉害人物,可惜性格也冷漠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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