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声叹息。也许是因为目睹今天的变故,她的心境已有所改变,“报仇?”她想着,“谁和谁有仇呢?姐姐因爱而死,难道要结出仇恨的果子吗?……我不恨……”
沉思中,四周忽然变得极为安静,好像人人都在屏息凝神,好像数百人同时沉到了水下。
就在此时,一声巨响传来,冷凝愕然抬头,无数道巨形闪电,犹如天空中探出的魔鬼之手,落在刚刚逃出的庄子上,数十片黑压压的屋檐同时坍塌——
明明是万里晴空,哪里来的这些闪电?
炫目的电光使太阳都黯然失色。
“轰!——”
“哗啦……”余响不断。
烟尘弥漫,遮蔽了庄子和庄子后的整座山峰,好像天地被从此处截断。
……
人们开始纷纷议论胜败。
有人道:“庄梦蝶的武功本来就是最高的,再加上魔剑虎之翼,谁还能挡?知道虎之翼三个字的意思吗?那就是老虎的翅膀,庄梦蝶是真正的猛虎……”
有人反驳道:“可是他的敌人有两个,其中一个还是龙在天,另一个是龙在天的传人,完全得了真传的!”
又一人道:“关千剑岂止得了龙在天的真传?他也是庄梦蝶的传人啊,你们忘了吗,六如秘籍就在他手上。”
先一人道:“你们错了,全错了!谁说庄梦蝶的敌人是两个?那是一开始,后来就只剩一个了。我跑出来时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见龙在天胸口喷血,白眼一翻,呃——死了……”他说着还亲自演示了一遍。
其他人都道:“真的假的?要这么说,哪还有悬念,死的肯定是关千剑!管他是谁的传人,遇上庄梦蝶这样的对手,还加一柄魔剑,不死也上西天了。”
忽听一个沉稳的声音道:“我看他们一个也活不成。你们想想,那么粗的闪电落下来,威力有多大?神仙也承受不了啊……”
众人听了这话,都觉有理,无不暗暗点头。
“啊,起火了,起火了!”有人大叫大嚷。众人向庄子望去,只见坍塌的屋檐下,窜出无数火舌,透过了漫天的烟尘。
(全书完)
(呵呵,原计划是写到这里为止的。动笔之前没想过在网上发布,所以没考虑字数。后来接触网文才知道,五十万字在网文中只能算是短篇,所以又硬加了一部分内容。对本书作者哪怕有一丁点好感的书友,为了在你们心中保持良好印象,我奉劝一句,后面的故事可以略过不看。真的!
还有一点,希望有热心的书友能帮我写个书评,谈谈对本书的意见,感激不尽!)
(最后的最后,允许我再啰嗦几句,权当后记。
武侠的金古时代早过去了。而且不会重现。
七十年代出生的凤歌,在新世纪初,还能凭借对金庸的“高仿”再掀高潮。但二十年过去,读者的趣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再见金古风格,已经不能引起赞叹,唯剩下审美疲劳。
不幸的是,我从来不关心“时局”,总不忘埋头玩味那点属于古典的审美趣味。所以,我一直没有突破学金庸和反金庸的藩篱。如果把金庸比作一栋大楼,我要么在楼内,要么在楼外,但从没走远。
这注定了我的失败。
当然,在网文市场中的失败,不代表小说本身的失败。不代表在艺术和审美上的失败。也不代表在小说技巧上的失败。
更不代表我长久的构思酝酿、整整两年的执笔都是白费。
我想,正是通过这部小说,让我真正学会鉴赏和写作。
正是通过这部小说,文笔得到必要的锤炼。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完成了一个梦。我的梦本来不在这部小说取得成功,而在于故事本身,在于那一个个人物,一个个场景,一句句对白,还有完成一项艰巨任务所带来的成就感。
我从不轻易、盲目地用任何一个字词。很多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在写,而是在磨,磨刀的磨。那是一种脑力劳动,也是一个体力活。
很多人不爱看自己的作品,但是我有一个特殊癖好,那就是一有空就把旧作翻出来重温一遍又一遍。
五十多万字,够我喝一壶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