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在农村也算是不错。
但来到这种大都市,简直如九牛一毛,微不足道。
他肯定不是最穷的人,穷人到处都有,果不食腹的流浪汉在这个大都市中也不少。
但他或许是最可怜的人。
因为他失去了人格中最珍贵的特质――希望。
人只要有希望,即便几百亿摆在眼前,他也能淡定。
因为未来是不可估量的,谁也不能排除他成功的可能。
但人一旦失去了希望,即便是看到一个不用租房的有房族,也会绝望。
因为他对这个基本目标已是望尘莫及。
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女友在他身边,那就是坚强的后盾,足以让他重燃希望和动力。
但是,生不逢时的他,在一个即便是最普通的女孩都能无比自信与骄傲的女权时代,找一个女友都是难以启及的目标。
小内开始对这个城市莫名地厌恶起来。
以前在家中吃的,住的,都算优越,可跟这比起来似乎都失去了意义。
那些有钱的大老板,一挥手动辙就是上千万,在家累一辈子都攒不到这么多钱。
可他偏偏却选择到这个鬼地方来。
那些五星酒店、宾利迈巴,甚至还有私人飞机,在他的概念中根本不是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
那就是刺激他的。
他宁愿呆在农村,体会那种田园之乐、自给自足,也不愿来到这个根本与他平行的繁华都市。
可自己却仍然鬼使神差地来到了这。
看着别人坐着豪车,吹着空调,自己却在散发着沥青味的高温油路上徒步行走,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那些穿着高跟鞋、丝袜、超短裙的高挑美女旁边,总有一个较为普通的男子。
在这个躁动的夏季,总让人浮想联翩。
可小内再感觉如火中烧,也只能生硬地自我消化。
这真的是一种受罪。
小内这样想着。
还没有找到工作,他对这个城市已是非常厌恶。
越是繁华迤俪,越是映衬出他的落魄。
他并非想不劳而获,但是,对于万念俱灰的他来说,过分的渲染和繁华,或许不是动力,而是更深层的打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