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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
就像普通的一对恋人,只是他从没受过这样美丽的恩泽,像个木头人一样被她牵着跑。
“来人哩,朔原特产葫芦串诶~”小贩叫卖着,鲜红的糖葫芦挂满木枝,特别受孩子们的欢迎,他们拉着大人的衣角,“给我嘛,阿妈再给我吃点嘛。”
“我也要吃。”金戈里拉了拉侯雪的衣角,两人便走近,各自要了一串。“嗯,好甜。”两人坐在旁边的布台上,侯雪只是望着手里的葫芦串出神。金戈里已经吃完,他竟然还在发呆。记忆之中,那个女人也曾给他吃过这样的食物。
他犹记得这个东西很甜。
在临近东戈的草原上有许多游牧氏族的小贩,他还记得那乌云积压的天空,那个女人买下一串葫芦串,轻轻放在他手心。她好像笑着流泪,不知是悲伤还是快乐,她说:“吃吧。”
年幼的侯雪第一次尝到那种味道,他觉得是生命里最幸福的味道。
那个女人说:“你可不能吃得太快,就朝着那个方向走,每走十步才能舔一口,等你吃完了,我就会出现。”
侯雪点了点头,一直朝荒野迈开步子。
就算葫芦化了,他还是坚持着十步才舔一口,到第二天夜里,葫芦串吃完了。
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女人。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荒野里孤独地行走,他那精雕的布鞋烂了,他的脚也磨出水泡,结果第一次见到的却是一堆尸骸。
从尸骸里捡起那支破烂的长枪之时,他就忘记了葫芦串的味道。
现在,他又尝到了这种味道,却再也恨不起来。
“别发呆呀,你若不吃我可就......”她已一口咬了上来,侯雪不敢动,他怕竹签子划伤她。
金戈里还是有颗“大大”的良心,她留了一个“小葫芦”。“谁让你发呆哪,食物也是有尊严的。”金戈里摸了摸小肚皮,“好饿,咱们去喝酒吃肉!”
匆忙间,侯雪手里的葫芦串掉落在地,沾满尘土。
他最终还是没有机会吃到葫芦串,不由得咽了咽口水。长街上有诸多酒家,各户门前挂满红灯笼,想到今夜各门各户点起灯笼,扑上红信子,那整条长街都将被红色所染。
街角的酒馆比较冷清,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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