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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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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的工作人员做起,一直到现在成为行业内部金牌经纪人,经她之手捧红了超过五个天王天后,这是一个娱乐圈的顶级人物。

    刘小幸已经满脸通红,这是兴奋的啊!有没有搞错,冰美人也有主动向别人抛出橄榄枝的一天,只是身边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呆啊,还是那么平静!

    “有什么条件?”罗锋虽然信奉无欲则刚,但是也不是白白拒绝自己更上一层楼的机会,这会可以让自己少奋斗多少年。

    “我需要你证明你的才华。”杨梅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补充道:“写诗不算。”

    “怎么证明?”

    “现场写一首歌出来。”

    “好。”

    从杨梅出现,陶旺等人的目光就一直注意这边的动静,当看到罗锋的到来,忍不住让出一道路,杨梅面色依旧清冷:“今天让在场的人做一个见证,罗锋十分钟之内写出一首歌,我就做他的经纪人。”

    众人面色一震,看向罗锋的目光就是赤裸裸地嫉妒了,不过随即看向罗锋的目光就是幸灾乐祸,天上不会掉馅饼。杨梅的清冷高傲是人所共知的,要想写出一首歌让她满意很难,更何况是十分钟之内写出来?

    罗锋是注定丢脸了,这就叫丢了夫人又赔兵。这便是普通人的想法,可是这世上总归有一些人,是注定无比瞩目的。所谓的笨鸟先飞对他们没用,因为无论你再努力也无法超越他们。

    罗锋随意地拿起一把吉他,周围人群的嘲笑目光对于罗锋没有任何用处,轻轻地拨弄了几下吉他弦,“杨姐,你出题吧。”

    这下人群顿时喧哗起来,这是什么情况?本来十分钟写出一首歌已经够困难了,难道还是命题写歌?若是自己写,就算写一写自己以前自己写过的歌别人也不知道,但是现在现场命题写歌,这简直是一种不可能的事情!众人希望从罗锋脸上看出些什么,只是罗锋的神色平静的像一潭水波不动的湖水,不管如何,这种心态就值得佩服。

    杨梅也有些惊讶,她也没想到罗锋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按照她的想法就是罗锋随便写一首歌。只是当注视着罗锋那一双眼睛的时候,有人说人的眼睛会说话,它会传递人的情感,杨梅看到的是如海般的自信。

    “今天你我是第一次见面,就以这为题写一首歌吧。”

    罗锋闭上了眼睛,其实杨梅出的这道题还比较简单,她限定的只是题目的名称,而不是内容,就算是同样的名字,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东西,但是罗锋第一想到的就是那首遇见。

    “这首歌叫做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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