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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苦等的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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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子的户主。”妈妈说了,一男一女两人结了婚,男滴就是户主。

    “哼!就是野男人,专门抢人家媳妇儿的野男人。”小马浩吼她。

    小公主不跟他一般见识,“你说他是不是在等小傻子啊?要不要跟他说说,说小傻子请假了半年,这学期都不来上课咯?”

    小马浩又吼她,“说什么说啊?让他等去,这该死的野男人,天杀滴,他会遭报应滴。”

    于是,拉着小公主气愤愤的回家了。

    到了晚上八点,就连学校里守门的阿姨都回家了,小少依旧还是在那里等着——

    ——不可忽视的分割线——

    小姑娘此时正在去雪山平原的路上。

    流川国际大机场

    机场内人来人往,大多数的人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行礼,脚步冲冲。而大厅中央,两道一大一小的身影,特别引人注意。

    与身边行色慌张,脚步冲忙的人不同,两人是不慌不忙,悠悠闲闲的迈着小步子,就跟三步似的。

    而引起人们注意的不是他们散漫的神色,而是不凡的气质。

    只见那小少年里面穿着白色的小衬衫,外面套着件米白色的休闲外套,外套的袖口处有两颗手工精致的金色纽扣,纽扣上刻着两个字‘御用’。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这‘御用’两个字为何意,其实简单的很,仔细想想,古代皇商进贡到宫里的贡品,不都是会贴上‘御用’的标签吗。

    世道虽然变了,但这‘御用’品却一直持续到现在。只是这进贡的人不一样了而已。其实小少年最耀眼的不是他那身名贵的‘御用’衣服,而是小少年的容貌。一双清澈的眼眸漆黑,宛如黑夜闪烁着琉璃光彩的宝石。而眼角微微上钩,略显媚态。薄薄的唇,色淡如水,鼻梁挺拔,俊逸的脸庞,轮廓宛如刀刻。而小少年的脸上显出有些不耐烦的神情。

    少年身边跟着个小女孩,小女孩的身高只到少年的腰际,看起来五六岁。女孩的脸圆圆的,粉嫩粉嫩的,看起来很憨厚。漆黑的眼眸闪烁着溢彩,眼底时而划过一抹狡黠,给她增添几分灵动,看起来很可爱。

    凡是路过他们身边的人,都会不自觉的放慢脚步,回头多看两人几眼——一个俊美,一个可爱,好养眼哦!

    小可嘟着嘴,脚下的步子越走越慢,慢得就差没走一步,退两步咯。

    干什么?

    耍脾气不想走了呗!想要刘书被书包呢。

    话说,她背上的书包少说也有几十斤,临走时,那些个祖宗们又给她加了几斤,而且全都是刘书的东西。为什么她要背啊?

    刘书就一步一个脚印的跟在她的后面,她停一步,他就停两步。最后两人的速度都能踩死一大遍的蚂蚁咯。

    “刘叔!”小可声音软绵绵的撒着娇,“我脚疼,走不动了。”

    刘书挑挑眉,“刚才不是走得好好的?”

    “要是疼得厉害就歇会儿再走。”她这点小心眼,哪会不明白啊,就知道她在装怪。

    小可忍不住翻着白眼,看了看前面的大门,再看了看自己脚下的地方,目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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