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便下得山去,途中再次遇到残狼,群狼见此围而不攻,随即听得张凌霄仰天而啸,发出凄凉的狼吼声,狼群似乎明白了张凌霄的用意,便随狼群一同而行。[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
两年的时间虽然并非很长,但是两年的时光也许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尤其对于一个思想逐渐健全的成长期来说,对于张凌霄而言与其他人一样,但是这两年的他整日与狼为伍,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也逐渐被狼的孤傲,睿智,拼搏,合作等本性所渲染,这也逐渐拼凑铸成了张凌霄的性格。
虽然对于一个四岁的孩子怎能没有想家的念头,想家的原因是因为思念和至亲的人在一起的归属感和亲切感,但是当时的张凌霄知道父母并非亲生,虽然张凌霄知道这并无所谓,因为他一样可以享受父母的博爱,但是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滋生出与以前不同的生疏和怕去面对的阴影,正所谓爱之深,痛之烈,更何况起初离开父母时日不长,再加麒麟刚刚离开自己,心里的痛苦大于思父母之情,后来的张凌霄也同狼群迁徙,一路南行,背井离乡,待得思家,已然不知回家路,随后被狼的性格渲染,使得他渐渐消磨了思家之苦。
两年很快的过去了,张凌霄整日与狼为伍,已然基本与狼无异了,他四肢行走,金色的毛发散落,再加浑身金色肌肤,已然看不出是人的模样,他浑身**,更像是一只未长大的狮子,这日的张凌霄与往常一样同狼群捕猎,这是一只长角的梅花鹿,梅花鹿见到狼群出没,撒腿就跑,这是四川一代,丘陵居多,虽然狼不能像平原一样驰骋,但是终究斗不过狼的智谋,狼群分成三队,最终被张凌霄一口咬破喉咙,当场丧生,狼群也就此汇合共同享用美餐,就在此时,山坡远处突然出现一头凶猛老虎,老虎远远矗立而不敢靠近,众狼见此止住了美餐,由于张凌霄毕竟非同狼类,智谋远胜于狼,所以这群狼的首领非张凌霄莫属,经过大小百于战,张凌霄都带着这群狼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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