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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鼓起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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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夏夏,他甚至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生。

    在那一瞬间,徐启正眼底的笑意消失了,他的眼神越来越冷,很快徐启正就转身回后厨去了。

    他是看见她了么?

    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着她?

    他讨厌她么?

    那一定是她的错觉吧?

    刘夏夏忍不住低下头安慰着自己。如果他真的讨厌她,当初就不会救她了吧?

    眼前的羊蝎子虽然很美味,很诱人,刘夏夏却突然吃不下去了。

    那个人的那种眼神深深地烙进了她的脑海里。

    很快,刘夏夏就忍不住拿着陆蓁蓁的笔记本跑了出来。她甚至连准备好的借口都忘了说,就那样仓皇逃跑了。

    她不要那个人讨厌她!她就是不要那个人讨厌她!

    小豆子收拾盘子的时候,觉得很奇怪。“那个客人居然一点都不没吃?她大概不吃羊肉吧?”

    只是不吃羊肉来他们店里干嘛?

    ***

    下午上课之前,刘夏夏才回到了学校里,这段时间她一直在路上乱逛,她的脑子里也变成了空白。

    回到学校上课的时候,刘夏夏才开始觉得肚子饿了。没办法,她干脆就却校园超市买了个红豆面包。

    等到刘夏夏从校园超市走出来的时候,一看见陆蓁蓁,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陆蓁蓁甚至还向站在大门口的阿孝挥挥手,告诉他,我没事了,你赶紧走吧,去乐队训练吧!

    阿孝点了点头,只是却仍是抱着手臂,停在原地注视着陆蓁蓁,以及其他的人。

    没办法,陆蓁蓁只好转身,迈着沉稳的脚步向着教室走去。

    一路上,别的同学看见陆蓁蓁也都惊呆了。

    陆蓁蓁已经把厚厚长长的头帘用一个粉色的夹子夹起来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可是她的左额角却顶着一块儿半个鸽子蛋那么大的黑紫色的胎斑。

    原来不是摔出来的伤疤,而是一个胎记?兰陵公子到底说对了一半。

    所有的人都在看陆蓁蓁的额头,而她显然已经不在乎了,就这样大大方方地任人来看,她的脚步从容不迫,似乎一点都不会害怕也不会在意。

    这样的陆蓁蓁,反而让人讨厌不起来了。

    有人开始对陆蓁蓁这样的容貌感到可惜。

    “陆蓁蓁长得明明挺漂亮的,怎么就多了这么一个胎斑呢?这世界果然没有很完美的人。”

    “哎,陆蓁蓁果然进不了美女榜,只是为什么我觉得很遗憾呢?其实我希望兰陵公子是错的。”

    “人家男朋友都不在乎这个胎记,关兰陵公子那孙子鸟事呀?他是狗仔队呀,一天到晚只会扒粪。”

    “你们不觉得陆蓁蓁很有勇气么?要是我的话,我真的不敢当着大家露出来。”

    “长成这样,又穷又没钱,陆蓁蓁的男朋友还能死心塌地地喜欢着她,可见这个陆蓁蓁一定有过人之处吧?”

    一时间,因为陆蓁蓁在男朋友的陪伴下,主动在大家面前掀开了面纱,开始勇敢地面对着一切。

    很多人都开始佩服她这份勇气。曾经对这件事感到很好奇的人,开始忍不住站在陆蓁蓁这一边,欣赏她。

    曾经觉得自己比陆蓁蓁强很多的平凡美女们,看着陆蓁蓁这种勇气,这种从容,不禁低下了头。她们到底比不上陆蓁蓁。

    无关长相,单单是这份气度就比不上。

    一时间,那些上午还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流言蜚语,倒了下午基本也就没人再提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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