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夏夏,他甚至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生。
在那一瞬间,徐启正眼底的笑意消失了,他的眼神越来越冷,很快徐启正就转身回后厨去了。
他是看见她了么?
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着她?
他讨厌她么?
那一定是她的错觉吧?
刘夏夏忍不住低下头安慰着自己。如果他真的讨厌她,当初就不会救她了吧?
眼前的羊蝎子虽然很美味,很诱人,刘夏夏却突然吃不下去了。
那个人的那种眼神深深地烙进了她的脑海里。
很快,刘夏夏就忍不住拿着陆蓁蓁的笔记本跑了出来。她甚至连准备好的借口都忘了说,就那样仓皇逃跑了。
她不要那个人讨厌她!她就是不要那个人讨厌她!
小豆子收拾盘子的时候,觉得很奇怪。“那个客人居然一点都不没吃?她大概不吃羊肉吧?”
只是不吃羊肉来他们店里干嘛?
***
下午上课之前,刘夏夏才回到了学校里,这段时间她一直在路上乱逛,她的脑子里也变成了空白。
回到学校上课的时候,刘夏夏才开始觉得肚子饿了。没办法,她干脆就却校园超市买了个红豆面包。
等到刘夏夏从校园超市走出来的时候,一看见陆蓁蓁,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陆蓁蓁甚至还向站在大门口的阿孝挥挥手,告诉他,我没事了,你赶紧走吧,去乐队训练吧!
阿孝点了点头,只是却仍是抱着手臂,停在原地注视着陆蓁蓁,以及其他的人。
没办法,陆蓁蓁只好转身,迈着沉稳的脚步向着教室走去。
一路上,别的同学看见陆蓁蓁也都惊呆了。
陆蓁蓁已经把厚厚长长的头帘用一个粉色的夹子夹起来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可是她的左额角却顶着一块儿半个鸽子蛋那么大的黑紫色的胎斑。
原来不是摔出来的伤疤,而是一个胎记?兰陵公子到底说对了一半。
所有的人都在看陆蓁蓁的额头,而她显然已经不在乎了,就这样大大方方地任人来看,她的脚步从容不迫,似乎一点都不会害怕也不会在意。
这样的陆蓁蓁,反而让人讨厌不起来了。
有人开始对陆蓁蓁这样的容貌感到可惜。
“陆蓁蓁长得明明挺漂亮的,怎么就多了这么一个胎斑呢?这世界果然没有很完美的人。”
“哎,陆蓁蓁果然进不了美女榜,只是为什么我觉得很遗憾呢?其实我希望兰陵公子是错的。”
“人家男朋友都不在乎这个胎记,关兰陵公子那孙子鸟事呀?他是狗仔队呀,一天到晚只会扒粪。”
“你们不觉得陆蓁蓁很有勇气么?要是我的话,我真的不敢当着大家露出来。”
“长成这样,又穷又没钱,陆蓁蓁的男朋友还能死心塌地地喜欢着她,可见这个陆蓁蓁一定有过人之处吧?”
一时间,因为陆蓁蓁在男朋友的陪伴下,主动在大家面前掀开了面纱,开始勇敢地面对着一切。
很多人都开始佩服她这份勇气。曾经对这件事感到很好奇的人,开始忍不住站在陆蓁蓁这一边,欣赏她。
曾经觉得自己比陆蓁蓁强很多的平凡美女们,看着陆蓁蓁这种勇气,这种从容,不禁低下了头。她们到底比不上陆蓁蓁。
无关长相,单单是这份气度就比不上。
一时间,那些上午还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流言蜚语,倒了下午基本也就没人再提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