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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陛下,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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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已经死去的老大身边,看着他们长大,一直为他们尽忠尽职。

    弗兰克曾经也是他的效忠对象,因为就算他再怎么平庸,他也是科尼利厄斯家族的子孙,而他约翰对科尼利厄斯家族的忠心是绝对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现在也要效忠他,帮助他,因为面前的这个男人弗兰克,已经被逐出了科尼利厄斯家族,再也不是这个家族的一员,也不再是约翰的效忠对象了。所以,约翰并没有义务,也没有那个必要对弗兰克这么尊敬,更不要说对他用尊称了。

    不要说他势力,这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判断。更何况,在他来到中国之前,罗曼大人就将他叫进书房,很直白地告诉他,如果遇见这位被逐出科尼利厄斯家族的不肖子孙,千万不要对他伸出援手,就算是他被饿死在街头,那也是他自己的命运!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听到约翰的冰冷语气,弗兰克心里有些不满,但是他明白自己现在不是耍这些脾气的时候,于是他依旧笑得灿烂:“哈哈!看你说的!约翰叔叔,你是来接我进去的吗?莫菲她是不是终于肯见我了,哎,我就知道,这个孩子心地善良,不会见死不救的……”

    约翰没有在乎弗兰克的话,跟没有将这些话听进耳朵里,他越过弗兰克的肩头,发现有着博安特家族的劳斯莱斯幻影已经停在了大门前,而一名黑衣保镖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撑开一把黑伞,为他的主子打开了车门。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挡到我的路了。”约翰毫不留情地说着,看了弗兰克一眼,绕过他朝他身后的那辆劳斯莱斯幻影走去。

    一个男人从后座上走了下来――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每一个地方都扣得一丝不苟,一如他严谨的性格,西装外面还套了一件毛呢子双排扣大衣,恰到好处的立领露出他下巴的轮廓,并且使之更加完美。而他颈上还围了一条格子围巾,既保暖,又让他这身颜色有些沉闷的衣服顿时令人眼前一亮。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很有品味。

    有句话叫做“一个男人,他可以没有长相,但是他绝对不能没有品味”。不过很显然,这个男人不仅有品味,而且他还有一张无可挑剔的脸,英俊得令人不敢逼视――金色的短发流光溢彩,仿佛凝聚了天上的阳光,即使在这暴雨淋漓的阴沉中,也能够感觉到每一根发丝的光芒,而他的双眸,是如此美丽的幽蓝色,又仿佛冰冻千年的南极坚冰,就算隔了很远也能够感受到那双眸子散发出来的冰寒之气。他的五官轮廓,清晰深刻如希腊雕塑,每一分都是如此的完美而令人惊叹,仿佛艺术家手下最完美的杰作。

    男人那双戴着黑色手套的双手垂在两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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