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让一个人痛苦,那一定要在他(她)最在意的事情上折磨他(她)。
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爱美而且很做作的高雅美女,那么她最在意的莫过于别人对她的看法。所以要折磨她,让她痛苦,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
显然,顾容深谙这个道理。
从刚才在包房时送来的那杯酒开始,王明余就完全落入了圈套。
其实古都会所根本没有什么闻名已久的淡酒,这不过是为了让王明余名正言顺喝下“加了料”的酒的借口。送酒的汉服侍女往里面撒的药粉,会让人暂时失去理智,作出一些与平常行为不符的举动,药效发挥的时间比较慢,不过刚刚是王明余登台的时候。而这个药粉和酒中和在一起,则会让人的身上起一种暂时性的小疙瘩,这种疙瘩可谓绝对性的不美观。
当王明余穿着金色的舞裙,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的时候,药效发作了。
原本柔软的甩袖动作忽然一滞,王明余只觉得脑袋突然变得晕乎乎的,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脸上浮现出不正常的红晕。她恍恍惚惚,在台上打了好几个趔趄,过了一会儿,她的世界才清醒起来,而面前不再是安静幽雅的古都会所大厅,而是喧闹繁杂的舞厅酒吧。
咦?她刚才是在做什么来着?……对了,她好像和几个好朋友来酒吧跳舞,还喝了很多酒。而她现在,正站在舞台上,绚丽的灯光晃花了她的眼睛,劲爆的音乐让她近乎失聪,而台下,则是拥挤着的疯狂扭动的人群。
“哦哦――!”台下的许多人都望着她,痴迷的尖叫,虽然王明余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自己站到了舞台上,但是她的虚荣心还是一下子就膨胀到了极点。
手不自觉的划到外套的领口,将外套缓缓褪下……
身体不断地扭动,伴随着音乐,仿佛在诱惑着所有的人……
一件一件的衣服都被她踩着节拍,亲手脱下……
浑身散发着迷人气息的她,仿佛诱惑人心的塞壬,让人几乎迷失了灵魂,只在她的陷阱中徘徊,无论男女,都会中一种名为王明余的毒,永世不得翻身。
可惜这一切,都是王明余的臆想。
事实上,她眼神迷离地站在高雅大气的古都会所舞台上,搔首弄姿,却偏偏让人觉得做作,还疯狂地将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大跳脱衣舞,露出一身布满了青紫小疙瘩的皮肤,原本好好的一个玉瓷家人,就是因为这些疙瘩,让人几乎作呕。
台下的人顿时觉得一阵恶心,看着王明余的眼神也充满了厌烦和嫌恶。
这个女人真恶心!
但是王明余仿佛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