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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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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联系了律师事务所,已经下达了律师警告函。一会儿,你将律师警告函拍照,上传到微博上。配上一句话,任何诬陷者,你都将严厉追诉其法律责任!”

    听到这句话,周泽韬面色凝重点头,“是!我明白了!”

    律师函。

    这,正是网络上,各大明星,名人们惯用的套路伎俩!

    而且,屡试不爽!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先发上一张律师函再说!

    律师函,代表法律追诉权!

    无比威严。

    这种手段,更像是恶人先告状。

    但,在网络上,却极具威慑力。

    有些胆小的人,看到律师函......身怕打官司要花很多钱,怕法律追究......所以,便不敢再闹腾下去。

    而且,那些吃瓜群众网民们,见到律师函,也会冷静一下。

    思考一下,或许......当事人真的没错?

    总而言之,律师函,是混淆视听的最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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