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兰听到这个声音先是一愣,虽然有些陌生,但自己的确好像是听过。“你是……”眉头紧皱,尽管知道自己应该见过这个人,可怎么也叫不出名字。
李尚歌想起上次喝茶也的确没自我介绍,便也不为难她,接道:“我叫李尚歌,上次我们在凌香阁见过一次。”
李尚歌三个字,林若兰还是有印象的,她记得白子明为她介绍的时候,说他是第二县医院的院长。
“原来是李院长,抱歉,忽然就上了你的车。”想到他与白子明和孔凡清都很熟,她不由得面色有些紧绷……
“刚刚真的很危险,下次这么晚不要一个人出门了。”李尚歌是个极温柔的男子,为人医者的他天性善良,温暖。如果说孔凡清是个披着冷漠外皮的太阳越是靠近就越能感觉到他内心的温度,那么他就是森林里的萤火虫,虽然不会让你感觉到太过炽热的温度,但只要与他共处一室便会感觉到明亮的光芒照亮一切黑暗。
林若兰倒是鲜少见过这样坦率的男子,话语中的关心自然而不轻佻,温暖而不嘲讽。与那个毒舌白子明着实是截然相反。不由得对李尚歌暗暗留心,好感暗存。
“送我到锦绣华府的大门口就可以了,我可以自己走进去。”想到他与孔凡清和白子明皆是熟识,不知知不知道孔凡清的住处,以防万一还是自己走进去的好。
李尚歌自然知道锦绣华府是a城数一数二的高级住宅楼,保安系统绝对可靠,倒也没说什么。一直开到锦绣华府的门外,缓缓停住,但还是有些担心的开口:“真的不用送你进去吗?”
“不用了,今天谢谢你,下次有机会一定请你吃饭。”想到自己刚刚上车还说要给人车资,顿时脸有些红。
原本高跟鞋已经被她扔掉了,脚底因为长时间在地面奔跑更是红肿不堪,也不知道流血没,或许是刚刚跑得急,当时还没觉得这么疼,在车上坐了一会以后竟越发觉得疼痛难忍,脚掌一沾地便好像针扎一样痛苦。额头有冷汗渗出,她随手擦了一把,站直身子,关上车门,紧接着冲李尚歌勾唇一笑。
“今天谢谢李院长了。”
李尚歌见她脸色有些苍白,额头好似有冷汗渗出,为人医者的天性便敏感的察觉到有些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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