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很久很久之前,那个在闽城第二次相见、在房顶上的那场对话,这种想法一点点地开始成熟。
基于她看过的那本关于人与动物的书,她相信里面的内容是有道理的,动物或是植物,有繁衍的本能。
从都城的藏书馆,一路用眼睛观察到了欧洲和非洲,那些奇特的动物以及陈健的一些在陈健看来很正常的讲解,让她陷入了沉思。
一些奇特的动物,陈健给出的解释是这些动物为了适应这里的生存,换了别的动物在这里可能就死掉了。
刚开始,林曦觉得很有道理,并没有思索太多。
但是,回到船上后,林曦忽然想到了在荷兰看到的一种长肉很快的牛和羊,对比着非洲一些充满野性的动物,忽然间想到了什么。
按照那本人与动物的共性的观点来看,这种长肉很快的牛和羊,并不是动物们本能的优先选择。
如果要选择的话,肯定是要选择那些长着长长的犄角、雄壮而又富有侵略性的雄性,这在那本书中写了很多,举了很多的例子。
那本书的目的,是作者为了证明,人的富有是因为这些人更为强大。并将富有的人比作狼群中的头狼,应该拥有无限的交配权,并且人类也应该顺应自然消灭掉那些穷苦的孩童,这是一种善良。
然而林曦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人们在选择这些牛羊的时候,是违背了自然的规矩的。这些长肉很快的牛羊,是因为人们的选择,所以才一代代地传了下来。
可是,如果没有人,这些长肉很快、体型臃肿的牛羊,根本不会有交配的资格。
那么以自然内在的规矩来看,是什么决定谁该繁衍、谁没有繁衍的资格呢?
人是属于宇宙与自然的一部分的,显然人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规则,来培育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是违背了自然的,但却没有违背自然的规矩,也就是说人受自然的隐藏的规矩支配,但一旦了解了这些规矩,可以在这个规矩之内用规矩做一些违背自然本身意愿的事。
自然本身的意愿、自然本身的规矩,这两者是一件事?还是两件事?
亦或是……自然本身没有意愿,只有规矩?
自然根本不想塑造想要的世界,因为它没有意愿也没有意识,但是那种隐藏的规矩却给人一种意识与意愿的感觉。
就像是机械力学的发展,物体向下坠,看上去那是自然的意志,但其本质是一种吸引力。
本质只有规矩,这种规矩凝聚出了自然的一种虚拟的意愿与意志。
可这种规矩是什么?
林曦又想到了常常听一些陈健的朋友说起的诸如看不见的手之类的话,忽然间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就像是那些长肉飞快的牛羊一样,他们能够活下来并且繁衍下来,是因为一双看得见的手人类的手。
人的手,选择了胖乎乎的牛羊继续繁衍,而那些不胖的会被人为地断绝繁衍的机会。
那么,自然界的那双看不到的手,又做了怎么样的选择?
如果仅仅是这些,林曦不会如此的苦闷找不到头绪,相反会很容易找到一些头绪,并以自己的想法为目标,收集足够的资料。
然而,过早的杂交学和豌豆高矮这些陈健数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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