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钱数量由夏城裁定,所铸铜钱夏城占六成,其余两城占据四成,作为草河同盟内部的通用货币。
铜钱在草河盟内通用,其余两城不得仿制,夏城也一样不能多铸,铜钱和作坊品绑定,同时夏城要收回兑换所有的陶贝铜贝。
夏城在两年内将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卫、娥两城首领家族铜钱三十万枚,金币若干。
同时借给卫、娥两城的政府铜钱一百万枚,这些铜钱只能用以采购夏城的各种货物,任何货物娥、卫两城都比其余城邑拥有优先权。
除此之外还要有偿援助一部分铁制农具,同样算在借款当中。
这批借款以实物形式在八年内还清,实物以农产品、丝绸、麻布、陶器和一些计划中的低级作坊用品为主。
以上内容由两城的铸币所有权作为抵押,如八年内不能还清夏城将从铸币中直接拿回双倍的铜钱,铸币作坊必须建立在夏城。
夏城将成立一个钱庄,可以有抵押物地进行借款,同时钱庄还负责登记各种新式工具和技术。
如丝绸技术、黑陶、耧车、纺车等,一经登记,其余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仿造,如许仿造需要提供一笔钱或是拿出利润的两成,视发明者的要求而定。
此外,由夏城政府出技术,帮助两位首领的家族建立新式农庄和小作坊,对于首领家族的属于无偿援助,同时帮两位首领训练私兵,甚至提供一批武器武装这些私兵。
三城之间取消任何限制,人可以自由来往,但是不得私自在其余城邑开矿、挖盐、采伐等,但可以经商、开作坊等。
同时两城以五年之内一半的矿产收益为代价,请求夏城帮忙在两城的土地上找矿,五年后夏城所得收益不再是一半减为一成。
三城之间不得修筑、建造以其中任何一方为假想敌的城邑、堡垒;三城之间的军装统一为黑色,不得灌输任何以其中一方为假想敌的仇恨。
任何一城遭受第四方攻击,其余两城则自动视为与第四方处于交战状态,并盟誓不单独与第四方媾和。
娥卫两城承认夏城的兄长地位,夏城盟誓绝不干涉娥卫两城的内部事物,并在娥卫两城的继承人问题上绝对支持两人将来所选定的人选。
等等等等……
与之前的口头盟誓不同,这一次商量的事全都写在了布帛上,一式三份。
其中除了一些首领家族之间的密约外,其余内容全部公开,由夏城出人在两城中专门讲解条约内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