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队伍的正中央,看不到两翼和身后的情况,两边都是自己常见的族人,他归狼皮管着,他们的左边是白马带着的人,石山可以看到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骑马,而是戴着一个和陈健一样的插着羽毛的皮帽子。
多看了几眼两侧,但脚步并没有慌乱,作为四族中的一员,很早他就开始接受那些枯燥的排队训练,鼓声和脚步声已经融为一体,闭着眼睛也能走的和两侧一样齐。
鼓声中,他越过了那些族人提前插好的用来测距的桩子,至今对面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也就没有拆除。
走过最后一根桩子,他无聊地开始数着自己的步数,最后一根桩子距离城邑有一百八十步,正好是弓箭抛射的极限。
越过了木桩,又数了四百步,鼓声忽然停歇,随后重重地敲击了三声。
身后传来了狼皮的喊声:“停步,整队,弓手上前五步!”
左侧的白马和右侧的橡子喊的命令和狼皮不同,石山也不去听他们的,而是根据着命令,呼喊着自己两队中的弓手朝前走了五步。
那几个从草原上活着回来的弓手摸了摸桦树皮筒做的箭袋,里面的羽箭让他很安心。
两个箭筒,左边的是近射用的重箭,右边是远射的轻箭,拇指上带的是鹿角扳指,除了新军外其余人都是陶扳指,他们并不是新军,但作为上一次从草原回来的奖励,分的鹿角扳指。
对面也传来了阵阵鼓声,石山抬起头看了看前方,对面营地也正在整队,距离还有三百多步,正对着的地方竖着一根高高的木杆子,上面挂着一些狼尾巴。
这几天守城过程中他已经看出来了些门道,那个挂着狼尾巴的杆子就是对面首领在的地方。
“看来是要直接冲他们的首领?对面的人还真不少。”
石山猜的不错,那根狼尾巴木杆子上的确就是草原诸部的首领,老首领还站在木杆子下,但就在值守的人发现城中出兵的时候,各个首领们商量决定后,决定让达兀指挥这场仗。
意气风发的达兀骑着马上,站在一个小斜坡上看着夏城的军队,郑重地说道:“我以为他们会弃城逃走,没想到他们没跑,而是要和咱们拼死打一场。这群人很厉害,渴了三天,竟然还有这样的精气神,很难打啊。”
“就算难打又怎么样?他们人不多,只能拼死一搏,准备直冲咱们呢。一共三百五十多人,城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出来了吧?城里也就剩下几十人看着城,我看咱们分出来一些人和这群人,另外些人直接把城攻下来……”
“瞎说,这怎么行?只要这群人死了,城就是烤熟的肉,飞不掉的。咱们真正能打的也不多,能像他们这样的也就几百,又分出了一些人去南面埋伏,谁知道他们竟然不跑……”
“是啊,这也是一群勇士啊,就像晚上飞到火里的蛾子一样,不过就算再勇猛也逃不过被烧死。”
达兀笑了笑,赞同了这个说法,他喜欢称赞敌人,如果要是敌人不勇猛,自己这些人打了这么久都没有办法,那自己又算什么呢?
虽然第一次被选为军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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