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兀将信将疑,回忆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敌人身上背着的食物,甘甜又香醇,那些焦黄色的粉配上羊奶,这味道绝对不是凡世能有的,或许真的只有金橡树才能结出这样的果子。
他悄悄看了一眼巫灵祭司,心说如果自己拥有那样一棵橡树,自己也会舍弃战争之灵去信奉大地之灵的。
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默默地思考了一下,问道:“哈默,你觉得咱们部族能打对面多少人?”
打仗当然不算女人,除了达兀新死的小妈的部族外,草原上的部族很少有靠女人打仗的。
达兀的部族有上千人口,能凑出六百多骑马打仗的人,因为他们部族里的一部分同肤色的女人不是人,只是和羊马一样的货物,所以不算在那千人中;加上落星带去的一些战士,部族的实力在草原上已经仅次于达兀父亲的部族。
哈默翻着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气道:“要是一对一的话,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的人;五对五的话,咱们可能要输。咱们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对面二百人吧。”
达兀点头以示自己知道了,虽然心里有些震惊,甚至有些怀疑,但他绝不会在自己部下的面前露出不信任,这种平日里的尊重可以换来很重要的东西――他们的心。
哈默生怕达兀不明白,又说道:“达兀首领,要是真打起来,咱们还是小心些。真要是有金橡树和永远不死的猪,咱们人口不是最多的,恐怕也抢不到……少死些人,能抢到一些吃的和那种青灰色的武器就行。”
他们部族在白马扫荡草原的时候就损失了一些小聚落,仇恨当然有,可是哈默的亲人并没有死,所以他可以跳出仇恨站在部族的角度帮达兀考虑这些事,虽然他知道睿智的达兀肯定会想到这些,可自己还是要说出来。
达兀叹了口气道:“落星说上次和他们打的时候他们有五百多人,时间这么短,他们的女人就算再能生,可生出的孩子也不能立刻打仗。哈默,按你所说,他们要是有五百人,咱们得有一千五百人才能打过?”
哈默挠头道:“我也说不准。上次在草原上,被围住的那些人也有七十多,落星断了他们的水,最后咱们也就死了四十多个,杀了他们差不多的人……打仗又不是这么算的。他们像刺猬一样缩着防守的时候,咱们的确很难打,但是想办法让他们露出手脚,那就容易多了。”
“嗯,不过就算像你说的那样,我觉得咱们这才还是能赢的。父亲那边带了九百多人,我两个哥哥加起来也有五百多人,我小妈死在他们手里,她的本族也来了三百多人……哼哼,还有一百多女人。”
哈默也跟着笑起来,那个部族是草原上最古怪的部族,一些强壮的女人也会打仗,不过哈默总觉得那些女人是笑话。
达兀算了一下道:“单是咱们亲族的人就有两千,算上那些小聚落来的还有几百人,算起来将近三千了。打他们应该能赢,但怎么打,咱们几个要商量一下。”
“你们都是我最信任的人,这么说吧,哪个部族都不想让自己的族人死太多,除了那些复仇心切的部族。我的哥哥在盼着我把族人的血留在这里,可父亲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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