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默趴在那里许久,直到石山等人离开后带着族人撤走,他们的马拴在几十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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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里长大的他们不是很喜欢这里的山和丛林,好在常年积累的树叶和羊毛一样松软,不需要学夏城的人穿鞋子。
连夜奔回了营地,看到来来往往的草原部族的人,听着熟悉的语言,这才放下心。
部族的帐篷内,达兀,落星和巫灵祭司正在商讨这几天发生的事,哈默进来的时候,达兀冲着哈默点点头,示意他也坐下。
“哈默,你的名气又大了些,其余部族的探子都被南边的人杀了,就你们砍了四个人,大家都在说呢。”
“哈默是达兀的哈默,哈默的名气就是达兀的名气。”
哈默蹲在下首,皱眉道:“达兀首领,恐怕这些人并不好对付,他们打仗很厉害。落星和他们打过,以前他说自己败在那个人手里,我还以为是他们不能打,可我看到他们之后才知道真的很厉害。”
落星咬着牙道:“是很厉害,否则我也不会跑到草原。我们部族的女人可能都死了,我以前从来都不知道这群人的存在。”
达兀撕了一块烤熟的冷羊肉,抛到了哈默手中,哈默从怀里摸出一块盐,沾着吃了几口,缓过来这几天的饥饿才说道:“我没看出来他们有多少人,但要是和咱们部族人一样多的话,只怕就不好打。”
“你前些天不是离他们的城邑很近了吗?他们平日吃什么?”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那城邑不算大,看了半天也没看到有出来放羊的。后来斥候多了,我就跑了,伏击了那几个人,剖开他们的胃,他们吃的的确不是肉,但是黏糊糊的我也没看出来是什么。”
一直没说话的巫灵祭司轻敲了一下人皮鼓,冷声道:“不用看了,他们是信奉大地之灵的异端,和当初被战争之灵惩罚的那些人一样,是吃土地上的果子和草籽的。这些人必然会被消灭,因为羊才吃草,狼总吃肉,吃草的人打不过吃肉的人。”
达兀点点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们打过仗,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族?”
其实落星什么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献给达兀的铁器,他也不知道怎么锻造,但他只能说什么都知道,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求书小说网www.qiushu.cc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于是他编造道:“他们部族和我们也差不多,但是他们的首领找到了一头猪,一棵橡树……”
回忆了一下草原部族传说中的金头骨,他又加了几句:“那棵橡树的叶子都是金子的,当阳光洒在金叶子上的时候就会长出许多的橡果,不论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头猪也是一样,每天他们都会杀掉这头猪烤熟,可只要留下骨头,第二天这头猪又会复活,他们永远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听得故事太少,这棵金橡树和可以复活的猪却比战争之灵的故事要好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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