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十七个字有一些不能按照以前的读法了,剩下的则顺其自然,否则工程量太大,累死他也完不成。
实际上这个东西他早已经开始准备,就比如那一次族人们讨论姓氏的时候他捏的那棵植物,说这是稷,将来会让陶网黯然失色。
然而实际上他拿到却是一棵野生小麦,而这个发音只是因为“稷”是个单声母,事实上前世的稷却是小米子,和小麦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对他来说有些不习惯,但对于从头开始接受的族人来说却很合适,因为那些根本没出现的东西怎么发音,都是他命名的。
凑了几天,总算是凑出了四十七个已经出现的和将要出现的东西,而他要做的就是改变习惯,不要等到新东西出来后,下意识地用前世的习惯命名,而是要改成自己想要的声韵母效果。
这是一种比学习外语更难的过程,感觉就像是那明明是个耗子,却偏偏要读成猫。好在只有四十七个,如果再多一点,他真的要疯了。
现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打基础,从一开始就潜移默化地改变,总比到后来再移风易俗要强。
在工业时代来临之前,识字率必然是极低的,这种办法虽然不能直接提升识字率,但却可以隐性提升蒙童认字读音的速度,而且易于形成官话推广。
他看着桦树皮上的那些将要出现的东西,默默地一遍又一遍地记在脑子里,到时候千万不能脱口而出,否则再改就麻烦了。
就在他自己在那喃喃自语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他急忙把树皮藏好。
远远地就听道榆钱儿喊道:“哥,出事了!”
陈健一惊,他来了这么久还从没遇到过这种紧急情况,几乎就是一瞬间,整个村庄都喧闹起来。
狼崽的叫声,族人们的喊声,脚步声汇集在一起,榆钱儿拉着陈健的手,朝着火堆旁跑去。
边跑边说道:“桦回来了。”
“什么?”
陈健大吃一惊,急忙跑过去,桦靠在火堆旁,浑身发抖,身上湿漉漉的,看到陈健过来,他指着草河喊道:“有人在河里。”
族人们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都有些慌乱,陈健喊道:“来几个女人照看他,给他弄些热汤,使劲儿搓他,搓热为止。男的跟我去河边,快!”
他大约猜到了是什么情况,从桦居住的地方到这里要走好几天,而桦竟然这么快就跑回来了,只有一个可能!
他在跑到没劲儿的时候,砍了木头趴在木头上顺着河飘来的,看来真是出了大事了。
族人们扛着桦皮船到了河边,天黑漆漆的,估计也幸好是村子的篝火当了灯塔,不然桦也根本找不到这地方。
“点火!点火!快!”
族人们急忙跑回去抗来木头,升起了几个大火堆。
陈健一把夺过狼皮的弓,在羽箭上绑上一截松枝子点燃,射到了河心中,族人们也纷纷学着。
远远地望向河的上游,正有几根原木朝着下面飘来,上面隐隐有几个人趴在上面,生死未卜。
“到底出了什么事?”
陈健看着那几个疯了一样的桦的族人,心中惊骇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