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这里是青藏高原,不是江南水乡!我准守约定带人带设备过来,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裴先生如此,唐先生你也如此。而我,则要对我的弟兄们负责。晚上下水太危险,明天再说!”
得!说来说去,就是怪他们自己找死!怨得了谁!
他无话可说,只好灰溜溜蹲在石碑前,直勾勾看着逐渐变黑的瑶池。心中不断祝祷。
裴思建,你可一定要着力啊!
*
天一黑,唐仇就被人拖进帐篷里,塞了一杯滚烫的热可可。
“你一个大男人在外面卖什么单?不怕被狼叼走?这里可是昆仑山啊!”郑斌一脸不悦的看着他。
捧着手里的热可可,唐仇鼻子发酸。
这是许尽欢爱吃的饮料,她就喜欢这种甜得发腻的东西。才不过第四天,他已经想念如斯。
这也不能怪他矫情,只能怪她太作!呵呵,要去仙境,摘长生不死药呢!
好么,他们倒是求仁得仁了,这下真到了瑶池底下。也不知见没见到西王母,吃没吃到不死药?
大概吃到了的话,就不会回来了吧!
呵呵!留下他一个,煎熬!
眼圈一红,眼泪都要流出来!
郑斌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男人是说哭就哭,怎么跟个娘们似的!他跟裴思建什么关系?就这么关心裴先生?
想想就觉得浑身发毛!这般内地阔佬玩的可疯了,外国什么最流行,他们就玩什么。
莫非这两人是那种关系?
天地良心!幸亏唐仇只顾着自己的伤心事,没注意到对方的怪异眼神,不然这杯可可吃下去也得吐出来!
他一夜没睡,睁着眼到天亮。
凌晨三点就披着毛毯出去,站在湖边等着天亮。
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仙?但既然有许尽欢这样的存在,大概还是有的吧。如果有,能不能听他的祷告?
千千万万,要让许尽欢回来!
他这辈子算是栽在了她身上,一生的安乐与荣华富贵,都系在她身上。为情为利,为人为己,他都要她平安回来!
神明若是听到他的祷告,满足他的愿望,他情愿少活二十年。
反正,她回来了也只能活二十年。活到了,轮回转世,天晓得又会变成谁!
到时候他要是还有口气,就去浪迹天涯找她。要是活不到,那也好。总之活着的日子里,最好有她!
满脑子胡思乱想,想到天光发亮。
红彤彤的太阳好像一个咸蛋黄似得,从两座山峰之间缓缓升起。温暖的金光洒落在湖面上,泛起一层油汪汪的红光。
苍茫大地,荒芜戈壁,都一并被注入血液,变得鲜活起来。
白的雪,黄的土,嶙峋的山脉,棱角毕露的乱石,还有波光粼粼的湖面以及凌乱如蜘蛛网一般的河滩。
狐狸,沙鼠,野牦牛、野驴、黄羊、藏羚羊,都纷纷走出来,到湖边喝水。
到处都是一派生机勃勃之相!
神明在清晨悄无声息的路过,点醒这一片沉睡的大地。
天也凉了,太阳也出来了,湖水的温度上升,郑斌带着人穿戴好装备,背上各种器材,三人一组下了水。
百无一用是书生,唐仇仍然只能站在湖边干站。
远处有朝圣的人穿着一身厚且油腻的藏袍,虔诚的伏地跪拜,向心中的雪山女神叩拜,祈求得到来世的幸福。
一步一步,三叩九跪,五体投地,用身体和灵魂丈量从人间到天堂的距离。瑶池的水质清澈,水下情况也并不复杂。
郑斌和队员们顺着信号传来的方向,很快在水底找到了一个可以钻入的洞穴。用随身携带的声纳探测仪丈量洞穴,发现洞穴很深,似乎可以连通道地下暗河。
想来也是,整个昆仑的地下河都是通的,这河的源头据说能直达玉虚峰脚下。
带着足够长的潜水绳钻进去,一路放置指引绳,一路向洞穴里探去。
越往里探,信号就越强烈,可见路是对的。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郑斌的心却渐渐往下沉!
看了看潜水表,现在的位置是水下三十米处,水压已经很大。洞里千百万年来都是水,除了鱼没有人能活在这个地方。
裴思建在这里的话,十之*是活不成的!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答应了这件事,他就要尽人事。
伸手朝队员做了个手势,一行人继续朝着信号靠近,很快就到达了地点。
就是这里了!可是人呢?没有人,尸体也好!可这里却是空无一物!
难道是尸体被鱼虫吃光了?那也得留点骨头架子衣服什么的呀!再不济,那个信号发射器总要留下?难道是信号发射器被大鱼吃了?所以在这个地方?
想法蛮多,但都不切实际!
这里除了他们三个,就只有清水。偶尔有银白色的小鱼游过,不过一根手指的长短,身体已经变得半透明,眼睛也退化了。
这些小鱼一点也不怕人,绕着他们游来游去,啄食石头缝里的水藻。
可见这里并没有大型的猎食性生物,还是比较安全的。
这可就奇怪了!
队员伸手指了指石壁,意思是人会不会在石头里面。
在石头里面?又不是孙猴子!
郑斌转念一想就回过神,队员的意思是会不会有洞中洞。昆仑地下暗河错综复杂,很多情况是人料想不到的。
用锤子敲了敲石壁,水下的声音听起来失真,一时也不好判断对面有没有空洞。
这石头坚硬,光靠锤子砸,砸不开。
看来还是得用爆破!
为了以防万一,他们决定先回头,再带一些工具下来,另做打算。
隔着一面石壁,黑漆漆,湿漉漉的洞穴里,裴思建已经冷得发抖。长时间躺在冰冷潮湿的石头上,他知道自己会失温。有心强撑着坐起来,可饿了三天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洞里黑,也看不到许尽欢什么样子。只是闭上眼,静下心,能听到她缓慢的呼吸。
有气,那就是还活着。
她活着就好!反正死不了,有足够的时间等人来救她。
“等我死了,要是还没人来,你就把我吃了吧!”他有气无力的开口,嘴唇是在动,但有没有发出声,自己也不能肯定。
许尽欢背对着他,半边身子被积水泡的发胀,皮都要烂了。她饿的烧心挠肺,乍然听到“吃”这个字,简直要发狂。
“闭嘴!”恶声恶气的怒吼,喉咙跟火烧过似得,难听之极。
现在又不能吃,说出来勾她作甚!
呵呵,她还能吼呢!真是中气十足!到底不是人,就是不一样!他心生嫉妒,他要死了,她却永远不会死,真气人啊!
他贪心吗?不过恳求她留在身边,陪他二十年罢了。二十年,对她漫长无垠的岁月来说,算什么?毛毛雨而已!
他有财有貌,英俊潇洒,温柔体贴,要她二十年,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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