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这其它是什么,他却已坐在书桌边,好像刚才说话的人不是他似的,而后拉着她坐在自己腿上,在一张纸上写下四个字:宁遇,宁茴。
“叫这个怎么样?男孩女孩都能用。”他搁下笔,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她现在身子很重,自己都觉得像大象一样,也不敢像从前那样轻松自如地坐在他腿上,怕压着他。双胳膊肘撑着桌子,借着点力,看他写的名字。
他的字实在是漂亮,这两个名字又美,赫然纸上,铁钩银划般,很是赏心悦目,她一下就喜欢上了。
捧着这张纸,将刚才想要探究的事放下了,而且他眼中现在一片清明,也探不出什么来了。于是点头,“好名字。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遇见了你,最幸运的事,是你从沙漠里回到我身边。”
颊边便多了温润的轻啄,“傻姑娘,是我。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是遇见你,最幸运的事,是你还肯回到我身边。”
脸颊上的亲吻软软的,痒痒的,她缩着脖子轻笑,“你才傻!我遇见你,就是你遇见我,我回来也是你回来。”
他也笑了,“不是每一次失去都还能复得,不是每一次离开都还能回来。宝宝妈……”
他已经不是一个喜欢说甜言蜜语的人,每每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总是觉得别扭,一声宝宝妈倒是叫得她想笑,想听他接着说什么,忍住了不笑出来,却听得他在她耳边近乎耳语,“你是我生命里的奇迹,谢谢你,老婆。”
她枕在他肩上,任凭他握着她的手,闭上了双眼,唇角微微笑意。
他于她,又何尝不是一个奇迹?
历时十五年,那个从不敢肖想、惊若天人、神祇般的男子,终于成为了她的人,有时候她仍然觉得自己恍若梦中啊,十七岁那个洒满阳光的上午,清晰得宛若昨天,阳光穿过窗外的银杏树将玻璃窗切割出树叶形状的阴影,实验室里的男子抬眸间星河般的璀璨惊艳了她的青春,也惊艳了她一生的时光,命中注定,再不会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光芒万丈了……
想起那一幕来,睁开眼,眼前的人睫毛长长,目色如辉,并没有因为岁月而减了半分颜色,想着他最近以胖而为耻,忍不住笑出声来。
“笑什么?”他低下头轻轻咬她的唇。
她被咬得痒痒的,轻轻一口咬回去,“你还是那么好看。”想了想又补充,“跟我十七岁时看见你一样。”纵然是个……胖子……
他听了倒生了好奇心,“我说你就看了我一眼,怎么就认定我了呢?以貌取人可是会看错人的,也浅薄。”
“我就是一个浅薄的人啊!”她笑嘻嘻地捧着他的脸,“我就喜欢你长得好看。”
他有些挫败的样子,“我总会老的,老了就会丑,你可就会嫌弃我了。”他现在就已经开始嫌弃自己了!快要变胖子了!
“那我老了你会嫌弃丑我吗?”
她本是认真回应他的话,正确的回答不应该是“不会,无论你变得多老在我心里还是当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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