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帮?”邵侠重复了一遍,诧异的看向了刀疤红。
“上次事件后,我把红帮剩余的人马收服了。”刀疤红很是自然的说道,仿佛这是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
对于刀疤红来说,这也许是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但对于别人来讲可就不同了。一介高中生敢于单枪匹马的找混混帮复仇,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更不可思议的是,复仇过后,他还把人家的人马给收编了,这简直了。
“高智商的人的确可怕啊,做的事都这么与众不同。”邵侠在心中想着,可是汗颜得很,那些推进人类发展的科学家们(一群高智商的疯子,注:这里的疯子是赞美,轰动世界的理论被提出时,总会被世人当成疯子。),不就是一直将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吗?看似轻飘飘的收服二字,蕴含着多少猫腻多少手段,也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他们也叫红帮,有缘吧。”东方正华的母亲笑容满面的看向了邵侠这边,说话之间提着酒瓶踉踉跄跄的走了过来,看那不稳的脚步就知道,她也没少喝,都打晃了。
“可惜了……”走到刀疤红面前后,东方正华母亲停了下来,盯着刀疤红说道,本来的笑容满面也变成了遗憾。
“红红,你为什么不是女孩子啊,这样就能当我们红帮的继承人了!”东方正华母亲将双手按在了刀疤红脑袋上,前后这通摇啊,酒瓶中的酒都溅了出来,洒了刀疤红一肩膀,浓郁的酒香顿时冲进了邵侠的鼻息。
“北京二锅头,还是65°的。”邵侠瞟了一眼酒瓶上的标签,这度数可绝逼不低啊,怪不得一杆汉子都被喝倒了。
刀疤红被摇得一脸淡定,对于身上溅的酒也浑不在意,不能说是浑不在意,应该说是都麻木了,显然,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他都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我累了,先睡一会儿,等他们醒来叫我接着喝啊!”摇了一会儿后,东方正华母亲终于停了下来,打了个哈欠道,然后摇摇晃晃的向着沙发走去,最后一头栽在了上面。
刀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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