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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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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劫,灰飞烟灭。不说这一方小世界,但就是这个小小的南诏国,这个小小的逸仙郡离天剑派,数千弟子,最后能修成金丹的有几个?修成元婴的又有几个?一辈子清心寡欲,无亲无故,百年后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还不如一个小小凡人,至少曾有过在父母膝下备受宠爱的童年,有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妻子,最后也能儿孙绕膝,悄然老去。

    读者都喜欢看修仙,作者也喜欢写修仙。

    但是他们喜欢的,其实是修仙文的主角而已,叱咤风云,不可一世,剑神也好,剑劫也好,一方世界的主宰也好,不死不灭的真神也好。一抬手就是天翻地覆,数万人灰飞烟灭,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何等痛快?

    没人在乎那几万人灰飞烟灭的时候在想什么,就好像没人在乎主角的师兄弟在主角离开后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当初曾经作为一抹亮色点缀过几行字的某个漂亮的小师妹,最后是不是悄无声息地死于天劫,他们从哪来,向哪去,无人知晓,也并不重要。

    林涵也从未觉得他们重要。

    直到他来到这个世界。

    他和他们交谈,和他们勾心斗角,和他们厮杀,和他们虚与委蛇。但偶尔也有这样一个下午,他和他们中的其中一个,坐在树荫下,像两个少年一样开心地聊了一会天。

    他看着小安澜没心没肺的笑容,忽然有点心酸。

    他是活生生的人啊。

    自己笔下的每一个人,每一句一笔代过的配角,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被纪骜打了一顿也会觉得疼,十一年没吃过肉,看见林涵做的菜,也会可怜巴巴地流口水。

    但那又能怎么样呢?

    自己和他们的交集,只不过这一瞬之间而已,等到晚上,他会回到他自己的小剑庐,过着他无父无母的一生,也许能修到金丹,也许不能,他天赋没有纪骜高,运气没有纪骜好,林涵一眼就看透他的命运,因为他是自己写的一个配角。等到仙魔大战爆发,他也许连一个体面一点的死法都没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是他们的神,亲手设定好他们的命运,然后他们成了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按自己设定的轨迹运行着。

    但是,神会不会有那么一瞬间,只是短暂的一瞬间……

    想跟他们说抱歉。

    -

    离门派考核还有半个月的时候,千秋阁的盛会开始了。

    整个离天剑派都蠢蠢欲动,火翎这种自然是有路子下山的,她还特地过来问林涵要不要一起去,林涵笑着告诉她:“我们和藏剑长老一起去。”

    这半个月,他小心计划着,每七八天炼一次丹药,不让灵识消耗得太狠,到如今,撇去要给逍遥经吃的那些,也有两百颗上品水灵丹了。又撺掇着纪骜去捡藏剑长老不要的剑胎――纪骜嫌麻烦,宁愿去找一代弟子打架,然后不要灵石,只要剑胎,林涵听到小安澜跟自己转述的时候,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纪骜打架抢来的剑胎,再加上成熟的药草,七拼八凑,总算凑够了十万两灵石,上次千秋阁拍卖的时候,灵品的飞剑是十五万两灵石,五万两是给铸剑师的,藏剑长老亲自铸剑,这笔钱可以省了,他们只要买材料,运气好的话,也许能省下钱来买点别的好东西也不一定。反正纪骜的主角光环在这里,应该可以去拍卖会上捡点漏。

    下山前一天晚上,林涵盘算了一晚上,根本睡不着,跟小时候要去集市的前一天晚上一样,兴奋得不行。他提前三天就在收拾东西了,纪骜的飞剑和匕首都磨得飞快,他则带了一堆防身的法宝,虽然跟着藏剑长老被人抢劫的机会不大,但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出发是在清晨。

    天刚蒙蒙亮,林涵就叫醒了还在睡的纪骜,催着他收拾好了,把一个小瓶子塞到他手里。

    “这是护心的丹药,要是有危险,你先吃一颗,可以保住心脉,除非对方用了灵品飞剑,否则就杀不了你。”

    纪骜不知道是没睡醒还是压根不觉得有人能杀自己,一副没听懂的样子。林涵把药塞给他,把葫芦挂好。他这趟出门不准备带逍遥经,所以提前趁夜色和纪骜把逍遥经埋在了鸣玉涧的山谷里,还在盒子里留了张纸条,这次盛会短则三天多则半月,他们要买到想要的东西才回来,他怕器灵老头中途从逍遥经里出来吓一跳,还留了点丹药给他压惊。

    但是他带上了全部家当,包括没成熟的药草。

    如果最后灵石还是不够,他大概会连装药草的葫芦都卖掉。

    -

    昨晚又下过一场雪,两人驾着金翎舟到青焰峰,藏剑长老的剑庐里还是暗的,林涵知道自己来得太早了,好在纪骜一点也没有怪他的意思,两人就在石头上铺了块毛毡坐着,看太阳从黑漆漆的山峰边缘渐渐升起来。

    “快过年了。”林涵忽然说。

    纪骜“嗯”了一声。

    修□□里,世俗的节都没了意义,倒是中秋是炼水属性丹药的好时候,月圆之夜是属水的,就好像正午炼的都是火属性丹药一样。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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