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跟沈浩轩定下婚期之后,我也曾多次幻想过住进沈家后的样子。不是我花痴,原本作为沈家准儿媳的我打算一下婚后的生活也不算为过。只是无论如何我都想不到,等我真住进来的时候竟然是以沈家小姐的身份。
沈家文真的把我当成了稀世珍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搁在家里怕被偷了放在外面怕丢了,总之所有方面都竭力给我最好的。他说经济学院太不入流要将我转到本市的某私立大学,也是属于帝尚的产业,却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已熟悉了经济学院的环境,最重要的是在那里结交了很多的朋友,我舍不得离开他们。
为了送我上学,沈家文特意为我配置了专车还有专职司机以及随车的四名保镖(敢情他把送我上学的车当成运钞车来装备了)。
我一再反对如此兴师动众,司机也就罢了,那四名彪悍魁梧的保镖就免了,有他们四个随车同行,我感觉自己不是去上学,倒好像是被押赴刑场。
对于我的所有要求他都同意,只是这件事他坚决己见,他说:“宝贝,你是我的心肝是我的命,如果哪天不小心半路上被人偷了抢了那还让不让我活了?”
我告诉他,从小到大我从没被如此隆重的押送过,可也从没在半路上被人偷走或抢走,不然也不可能长这么大了,再说我又不是什么国宝谁抢我干什么?
沈家文说,以前不抢手现在却不一样,因为现在的我是他沈家文的女儿,身价自然不同。
好吧,胳膊拧不过大腿,我就依了他。可卧室也设在他的隔壁有点……那个不太合适吧!虽说他是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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