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可曼二十年前的人生可以用‘平凡而无趣’五个字来概括,曾经和同学一起去寺庙求签,因好玩,就求了一支姻缘签,不巧正是下下签。从此,她以为她人生中的白马王子永远不会到来,没有春天的漫长道路。但她向来努力学习,努力完善自己,试图要自己成为二十一世纪新时代的新女性,女人可以不美,但是一定要有内涵,不能太过肤浅,所以她发奋读书。
可自从在她二十又一年份里的春季,当她遇见了俊美的霍昀斯,她所有的座右铭都成为了笑话。
因为在他的眼中,她永远是那么笨,那么挫败,那么……无奈。
距离昨天的到来,已经过了整整十三个小时。
现在早上六点――
习惯性的手机闹铃响起。
鞠可曼懒洋洋地坐起身,准备伸手拿开手机。
咦?
她蓦地怔住,睁开惺忪的睡眸,放眼所及,竟是完全陌生的地方,却又有种莫名地熟悉。粉色的墙壁,粉色的床,粉色的窗帘。粉色的海洋世界――曾经‘粉色’是她心中最温馨的代表。
鞠可曼蹙起了眉头,刚要扭头,一只手臂猛地从后面伸来,揽住她的腰际,她顺着看下,此时才发现自己竟是全身上下未着一缕。
“这么早起?”一声充满磁性而沙哑的嗓音从身后传来。
鞠可曼的脑子像是凝结住了一般,没等她反应,男人的手臂探过她的腿面,找到她放于床头的手机,按下。闹铃声终于停止了。
鞠可曼的心跳仿佛停止了……一秒,两秒,三秒……数不清到底已经多少秒。
她在做春梦吗?
昨天,她记得她上午还在家里,下午提着包离了家,然后……然后来到了这里。晚上出门和霍昀斯用晚餐,只是喝了两杯的高级葡萄酒,就……就晕陶陶。
嗯,对,她一定在做梦,而且是春梦。
每次只要面对霍昀斯那张脸,脑海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入非非。
鞠可曼再次缩回被窝里,高级的蚕丝被,软软地好舒服,比起她家里的那个快要用了十多年的棉花要轻要柔,还有这……这抱枕,她禁不住将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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