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倾颜当时并没有说谎,这个男子真的是她已有婚约的夫君,而且还是高高在上的他等小民必须仰视的人物。
这让他感到从未有过的屈辱。比起当时断了腿受了重伤,还忍辱娶了三小姐还要屈辱。
因为颜倾颜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他的娘子。他却整整惦记关注了她四年,将一颗少年之心全都倾注在了她的身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颜倾颜,是娘带她回家里吃饭,第一眼便被她掩藏在散乱头下的清丽容颜清澈眼神做吸引,是他千方百计的暗示娘将她留下来,还建议开家包子馆。
知子莫若母,娘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所以临终前口头定下了两人的婚约。
这个婚约便成了他苦读诗书奋的动力。
娘过世的三年里,是他最辛苦快乐的日子,每天一早起来,隔着不高的院墙看着颜倾颜带着妹妹忙碌,隔墙接过她亲手做的饭菜,他觉得如果不考个功名,就对不起她的一片心意。
所以他以头悬梁锥刺骨的精神不负所望。
考完试后,他日夜兼程的往回赶,赶在了报喜之人之前回到家里。却是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话,便被黎员外请去,说是摆了宴席请了乡绅祝贺。
他当时是带着自豪的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心情去赴宴的。
谁知去了之后才知道只是黎府三小姐自己摆的宴席,黎员外为他接风贺喜的在三天之后。
黎三小姐一片好心自然不能拂了,况且黎三小姐还说两人小时候一起玩过,虽然他并不记得。
那天黎三小姐一个劲儿的敬酒。
他是个穷书生,平时的笔墨纸砚加上两次赶考花费很大,都是颜倾颜每天天不亮起床带着妹妹一笼一笼包子蒸出来的。没有多余的钱喝酒,平时没喝过酒,一喝就醉,又喝了很多。便不醒人事了。
等他清醒过了,已经同黎三小姐有了夫妻之实。
又恰好被回家的黎员外看到。
黎三小姐是黎员外最看重的女儿,又是嫡出,平时家里的很多事情都由她打理。已经年过二十还待字闺中,黎员外很苦恼。虽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伤风败俗,。但是苟孝孺长得俊雅,还中了举人。自然是无可挑剔。
便提出让他先写下婚书,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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