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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没有想过让她死得那么难看,但是一切发生得太快,我就是后悔也已经晚了。”

    “我以为周桂花会伤心欲绝,可以让她体会体会我当时失去母亲时难过心情之万一,也算是替母亲出了一口气,一命换一命。没想到,周桂花不但没有多伤心,反而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高兴。人命在她的眼里,真的很不值钱啊,谁的命都不是命,死就死呗,反正也不关她的事,她照样可以过她的小日子,吃香喝辣,死的那些人,都是自己活该的。”

    “我讨厌她眼中的不可一世,以及无所顾忌。她不是爱重她的儿子嘛,那我就杀了他。她喜欢什么,在意什么,我就都要从她身边夺走。”

    “可是杀了张景洪,周桂花是伤心难过,但她的伤心难过,并不是因为疼了半辈子的儿子凄惨死去,而是自己大半辈子的投资化为乌有,她要老无所养了。一个人冷血到只爱自己,凡事只从自己出发,大抵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失去会让她真正痛苦了吧。”

    “所以我杀了她。她不配活着,别人都不该死,该死的一直都只有她。那么就让她也去死吧,死了,一切过错就全抵消了。”

    “张青松其实不必死的。但他太不争气了,活着也是浪费粮食,连个小孩子都照顾不好,我也只好把他杀了。”赵一佑如此解释为什么张青松也会被害,神色之平静,不像是在交代自己杀人的经过,而只是在说今天天气真好,中午吃什么之类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终于将压在心底几年的秘密说出来,赵一佑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他问起了自己最关心的事:“我可以要求我的案子公开审理吗?刑事案件属地管辖,侦查和起诉以及审理的权限应该都还在d市吧?这里还有很多人记得周桂花一家人,我想让他们都知道,我为什么要动手杀人,我要让他们都清楚地听到,周桂花是如何自私自利的一个人,她又如何该死。我只有这一点要求,你们能答应我吧?”

    这并不是过分的要求,杀了人家一家四口人的罪犯投案自首,再主动要求公开审理,对警察来说就像过年一样高兴,大多数罪犯,甭管作案的时候多凶残,总是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变成大众嘴里唾弃的对象的。这么有影响的案子可以公开审理,标志着本市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离公平公正透明的距离更近了。

    文沫赶到d市,是赵一佑自首的第二天。壮壮刚刚惨遭毒手,又一起悬了许久的案子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了,这里边说没有幕后那个人的手笔,文沫打死都不相信。

    一直让她搞不明白的是,这个人为什么要费尽心力地去寻找一个又一个差点就湮没在时间长河里的罪犯呢?说他义务帮忙,快别逗了,义务警察都是有英雄情节,现实生活中有从军从警的前辈人物令其仰望,或者自身受到过不平待遇,希望帮助别人的一类特殊人群,他们的出发点基本上都是好了,虽然也许方法用得不太对,神秘人物显然不是这样的,他只针对文沫一个人,就差用手指着文沫的鼻子骂她无能了。文沫破不了的案子,长达十年的时间跨度,他却一一都找到了真凶,足以证明他比文沫高明。让这些人去公安局自首,不论他用了什么样的方法,这些人还真都老老实实来了,然后他去收取了利息――文沫身边的熟人的性命。

    所以,只有私怨这一个解释了。既然有私怨,那就痛痛快快地,拼个你死我活好了,畅快淋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也不枉人活一场。可是对方又偏偏十分沉得住气,只指着鼻子说你错了,你无能,你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出事,就是不告诉文沫,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借着别人的嘴,一点点逼文沫,希望她自我了断,却不告之缘由。

    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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