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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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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

    而有一次,我真的这么做了。

    直到现在,我都想不起那个女孩的样子,只知道她穿着一件火红的外套,在漆黑的夜晚里格外显眼,一双高跟鞋发出有节奏的敲击声,我似乎能从她的步伐里听出回家路上的雀跃。但那时候,我的全部心思放在她手里拎的包上。

    白色的包,不大不小,跟随着她一甩一甩的。我几乎无法将眼睛挪开,一边回想着刚才下机之前没有看完的电影,那个主人公的家正在燃烧,剧烈地燃烧,壮美地一点点释放着最后的光和热直到消失;一边想象着包里有多少钱,如果我抢下它来,是不是未来一段时间都可以不用在别人怜悯和厌恶的眼光中穿街过巷去寻找一个又一个瓶子,能开开心心地泡在网吧里了呢。

    身体比大脑更忠诚于自己的心。在她离我最近的时候,我出手了。

    她拼了命地尖叫,死死抓着她的包,还不停地用指甲抠我的手背。到嘴的肉,我当然不想丢掉,再加上她叫得烦了,我也就再不管不顾,两脚将她踹倒在地,飞也似地跑掉,消失在夜色中。

    我跑进一条无人的小巷,翻开她的包,可惜,里面只有一百多块钱。

    真倒霉!我低声咒骂着,拿出所有的钱,不死心又再翻捡一遍,再没有收获,将包随便一扔,拿着钱返回了网吧。

    肖姐对我的归来有些吃惊。我从来没有通过宵,不是我不想,而是没有那么多钱,十块钱,对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所以当我把那张崭新的一百元放到肖姐面前,跟她说今天晚上包夜的时候,肖姐皱了皱眉头,却什么也没说,麻利地找钱给我开了台机子,便不再去管了。

    那一夜,我过得很开心,看了一部又一部电影。

    火,我最崇拜事物,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多奇妙的组合放在一起都可以生出火来。比起我用煤炉引燃抹布的小儿科,我学习到的每一种起火方式都堪称上帝的杰作。

    第二天,我趴在电脑前睡得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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