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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Q市同行发送协查通报没能查出来刘玉梅踪迹的原因。

    Q市警方关于刘玉梅的最后一条记录,是一九九五年11月14号,与她一同被抓的还有四个人,钱爱娟,李明,吴雪,王静。这些名字,怎么看怎么都像假的。要知道那时候的身份证很好仿制,他们这些**女人手一张**,以备警方突袭时使用。

    犯罪记录照片上的五个人年轻、张扬、桀骜、衣着暴露,面对着警方拍照的镜头还能摆出满不在乎的笑,二十来岁的年纪,居然有如此的玩世不恭。

    程攻一直盯着第三个人,化名为李明的女孩,二十出头,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皮肤苍白如吸血鬼,而且瘦得可怜,但是那张脸,越看越像他们一直在找的凶手!几个人反复对比确认,虽然两张照片上的人气质相差很大,但是程攻的判断没有错,应该是同一个人。

    刘玉梅与凶手的联系,终于找到了!有了化名,真名还会远吗?

    Q市某不起眼的小酒吧。

    同行们指的一条路,这里是Q市野鸡最多的一个地方,现在外面虽然称不上天寒地冻也已经很冷了,原来的站街妹都进到这小酒吧来了。与洗浴中心的高档次不同,这里的野鸡要么长得一般,要么年纪偏大,更有从业时间长度二十来年的,正适合找他们打听老旧消息。

    所以程攻与文沫来寻找希望渺茫的知情人。

    两人一前一后相隔约半个小时进入酒吧,中间舞池里昏暗的灯光下男男女女们跟随震耳欲聋的音乐疯狂扭动自己的身躯,吧台上坐满搔首弄姿地对着每一个进来的客人放电的野鸡。

    程攻显然比文沫对这种地方适应得要快,半个小时时间,已经进入角色与一名只穿了抹胸上衣和热裤的三十多岁女人聊得正欢,连文沫进来都没注意到。

    女人显然并不能吸引这些野鸡的兴趣,那些女人打量了文沫几眼,便不再理会,转去寻找其他目标。

    文沫扫了一眼吧台上剩余的女人,选了最老一个坐过去。

    这个女人染得很好看的蓝头发在灯光下非常耀眼,再加上她比这里其他坐台女穿得都要端庄,文沫觉得也许她的嘴里更容易掏出些话来。

    点了一杯啤酒,文沫没多废话,掏出二百元钱推到那女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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