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忙打电话给老妈妃英理,能辩护吗?
律师妃英理想了半天,要是打官司,必输,5年监狱跑不了。
为什么呢?
你不看看柯南,每次看见尸体眼睛发光,恨不得扑上去亲一口,不是精神变态是什么?他才小学一年级,才7岁啊7岁!
随便出个精神科医生就会毫不犹豫的判定柯南已经精神扭曲,必须在精神病医院常住了。
这都不是虐童,还有什么是虐童?
柯南嘴角抽筋,很想问,要是我装一个看见尸体就会哭的正常小孩,还来的及吗?
当然来不及。不说有n多的证人证明柯南已经是完全的成为了精神扭曲的小变态,就算毛利小五郎300次以上带领一个看见尸体就会正常恐惧哭泣的小孩进入凶杀现场,就是虐童的铁证。
不管左还是右,毛利小五郎都逃不了虐童罪。
那么,没有人起诉,是不是法院就不会管?
做梦!
任何人都可以起诉某人有虐童罪,邻居,老师,亲戚,医务人员,警察,卖菜大妈,朝阳区群众,检察院,全部都可以起诉。
那么亵渎尸体又是什么东西?
你丫又不是警察,又不是法医,就是一个路人甲,随意翻看检查尸体,你以为日本人只有活着才有尊严吗?日本死人也是有尊严,受法律保护的!
东京警视厅。
会议室。
“这是全日本27个城市警察局的投诉信。”
一叠文件被扫落到地上。
“为什么东京退役警察,能够打着侦探的名声,任意干涉地方警察工作?为什么能无视日本法律,公开虐待儿童?”
“目暮警部,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目暮警部圆滚滚的身体开始冒汗:“没有。”
以目暮警部为首的15个东京警视厅警察被勒令停职,等待后续调查。
不仅仅是东京警视厅,警察厅【注1】下属日本各警察局,至少有10个警察被同样勒令停职,其中包括大阪警局的局长服部平藏警视。
毛利小五郎作为一个侦探,属于无执法权的人士,怎么能接触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这是严重违反法律的,严格的说,凡是毛利小五郎接触过的案件,所有案件都可以推翻,因为这是典型的程序违法。
东京警视厅有个难题放在眼前。
一直不做声的□□被掀开了,就无法盖住,必须有人顶锅。
但是,控告毛利小五郎干涉司法公正,显然站不住脚,一群警察公然允许的,显然要告也要告警察。
控告目暮警部等人违反警察条例违反刑事法案,就是打警视厅乃至警察厅的脸,警察知法犯法,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装聋作哑不了了之?似乎只有这条路了。
目暮警部等人被飞快的发配边疆,日本有的是小地方警局,缺少有能力有行动力有正义感有丰富经验的警察,正好充实地方。
要是运气好,过个3年5年,还是回的来的。
毛利小五郎运气不错,学校和邻居都证明柯南虽然恋尸,不,是虽然喜欢装侦探玩,但是其余都正常,看来还没有造成严重的心理扭曲。毛利小五郎没有坐牢,只被勒令社会服务100个小时,罚款数百万日元,阿笠博士基本类似。
工藤优作很过意不起,我家儿子是变态,没想到连累大家了。
毛利小五郎挥手,你也没落得好。工藤优作夫妇同样有监护不利的责任,罚款和社会服务一样没跑。
柯南很认真的翻着法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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