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尸体的恶臭。
是役新军再一次大获全胜,总人数五万有余的乌氏部落在新军连续三次的打击下,除了数百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是役,新军仅有三人在与驻守马厩的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三人的代价,却歼灭突厥乌氏部落近三万军民,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秦风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收集焚烧,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走在战场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秦风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此行杀了近十万人,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老大!”李业诩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句。
他是最早发现秦风神色异常,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业诩,不必担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管敌人死几万几十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把咱们的士兵活着带回去即可。”秦风制止了李业诩,深吸一口气,转换了一下心绪,笑道:“这场大胜,我们却是损失惨重了。”
李业诩不解的看着秦风,满眼的询问之色。
“之前,还想着缴获马匹、牛之类的物资。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化成在烬了,数万即将到手的牛马,说没就没了,我这心里的疼痛,你是不会理解的。”秦风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