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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六十七章 我们不是没有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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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肚子。狼群这种坚毅不拔,忍饥耐劳的可怕习性,帮助它们成为草原上最可怕的猎手。

    同样在草原上成长起来的金狼骑兵,显然也具备这个素质。他们不畏严寒,不畏饥饿,不畏死亡,同样也不畏长途跋涉,更不畏疲倦。顶着漫天的风雪,长途突袭敌人的部落,杀尽其男子,掠走所有的女子和孩子,粮食,以及能带走的一切,维持着自己的部落能熬过这个严冬。这种事,金狼骑兵不知干过多少次,在突辽统一之前,年年冬天,他们都要经历一场这样生死攸关的恶战。

    这战争是残酷的生存之战。只有胜者才能生存,弱者,只能被那严冬无情吞没,化为泥土。

    草原严酷的寒冬,残忍的部落灭绝战争,藉由无数裁汰者的血泪与骨肉铺垫,金狼骑兵终于走过这条修罗之路,爬上凌云之顶,成长为一支世上无敌的骑兵。这支骑兵里的每一个突辽人,都经受过数不尽的磨难,并且活了下来,才成长为今天这样无敌的骑兵。这样的精锐骑兵,谁能战胜?你又凭什么战胜?

    曹典带着身后的骑兵勇敢地上去迎战,却赫然发现,眼前的金狼骑兵,根本没有任何疲敝的迹象。不光没有丝毫疲惫,这些金狼骑兵因为之前接连的痛快杀戮,反倒个个眼睛瞪得通红,兴奋异常!这是一支刚痛饮过对手鲜血的狼群!这时,正是他们最嗜血,最好战的时刻,也是他们最可怕的时刻!因为,这头饿狼,现在已经被鲜血彻底刺激,浑身上下每一根毛发,都透着想要饱饮对手鲜血的渴望!

    曹典的五千骑兵,又哪里能挡得住他们。不过三轮骑射,这五千骑兵就已经伤亡过半。双方骑兵对冲到一起的瞬间,曹典率领的骑兵开始成片倒下,他本人更是被重点照顾。

    曹典也是气壮境的修为,可他本是普通兵卒,这些年靠着军功积累,才得以修原气。他修的方式也极为粗陋,完全符合军中那讲究效率,却又简单粗暴的作风。这种速成式的气壮境,修为不稳,原气不够雄厚,对上一般兵士还行,若遇大批精锐,则难以力敌。

    曹典被十几个金狼骑兵轮流招呼,渐渐就有些吃不消。但他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悍将,这些年见惯了生死场面,阎王爷面前也不知走了几个来回。曹典知道情况不妙,今天自己必然难以活命,却也面无惧色,身中数刀,血流遍甲,仍旧高呼酣战。

    曹典临死前,奋力连杀四个金狼骑兵,重伤七个。最后他血干力竭而死,死时依旧圆瞪双目,单手捉刀,坐在战马上不肯倒下。远远望去,早已死透的曹典依旧在奋勇杀敌一般!壮哉!金狼骑兵敬畏他是条汉子,也不曾去动他的尸首。

    曹典用自己的死,还有五千骑兵,终于为冯恩争取到足够的列阵时间!

    冯恩把步阵列好,抬眼看到曹典已然战死!顿时虎目含泪,怒吼道:“老曹且等我一等!待我杀几个突辽狼崽子,再去黄泉路上与你作伴!”冯恩也知道自己今天必然难逃一死,这时早已拿定主意,拼死也要多杀几个突辽狼畜生垫背。

    迎接冯恩的,是金狼骑兵作战时的怪嚎。金狼恶嚎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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