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不得不提一句那些年赛姐与白富美之间的事了,归根究底还是怪白富美长得太漂亮了。在又一次搬家后,可乐母女俩和赛姐住进了同幢公寓楼,那时候赛姐边上跟了个戴眼镜的男人,说话斯斯文文的,大咧咧粗嗓门的赛姐一到那男人面前就跟掐了嗓的鸭,声音别提有多别扭了。
可乐挺羡慕赛姐的,因为赛姐有本事,三个男人一起上也打不过她,不过也正因为这样,赛姐都不让那男人出任务,养得皮光水滑,日子比白富美要好太多了。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可乐那时候觉得自己实在太没用,还想着什么时候能偷偷学上一手,家门就被赛姐给踹出一个洞来了。
好么,赛姐在外头拼死拼活打怪兽的时候,那油头粉面的男人带着赛姐掐回来的变异玫瑰勾搭白富美来了。白富美这人,不说三观有多正但架不住眼界实在太高,你要是长得过不去那就是捧着金山银山来她也看都不看一眼,但巧就巧在赛姐正好听见那男人对白富美的甜言蜜语,于是她直接开踹了,顺手把肩上扛着的一块血淋淋的变异猪肉朝他身上一砸。
然后……然后就是搬家呗。得罪了赛姐,不说在基地过不下去,起码这幢公寓楼是住不下去了。至于那男人后来怎么样了,可乐就不知道了。整理好随身的一点行李,走到赛姐房门口的时候,可乐想着自己还是不要好奇心那么强的好。
进门的时候赛姐正把脚架在茶几上,手上一下一下在磨刀刃,一下一下泛出冷冷的白光,印在晚霞中叫人忍不住胆战心惊。瞧见可乐那犹豫的样子,赛姐嗤笑,“怕了?我还以为你不敢来了呢。”
好吧,她果然是白富美亲生的,偶尔犯蠢也喜欢作死。可乐呵呵笑了一下,毕竟是激励自己想要变强的那个人,她相信赛姐不会那么坏。赛姐的确是不坏,但也算不上什么好人,可乐觉得这年头笃定对方不是坏人就差不多了。
结果可乐实在没想到,就赛姐那粗嗓门和糙性子,有朝一日她竟能慢条斯理的说起话来。
“你们走了以后,我把那男人丢林子里去了。”狼心狗肺的东西,赛姐冲可乐笑出一口白牙,白森森,怪吓人的。
赛姐的算法挺独特的。
那男人吃的穿的的确是自己一次次用命换来的,但她凭本事靠运气愣是没有缺胳膊少腿啊,何况赛姐觉得这起码也能算你情我愿不是,在床上他取悦她,下了床她负责他吃喝,有什么不对么?如果那男人不起二心,她应该会养他直到自己哪天死于非命,可惜没有如果。所以赛姐只跟他计较因为砸他而弄脏的那块变异猪肉,他弄脏的那就得由他亲自去打一头回来赔她。
好吧好吧,她承认,她就是想他死,否则她心底就是不舒服。至于白美美那只狐狸精,等她腾出手想起来的时候,可乐已经很有自知自明地带着人卷铺盖闪人了,赛姐还不至于把自家那点丑事闹得人尽皆知,于是作罢,却没想到会在南城基地门口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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