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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魔剑的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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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一个小布袋和三枚印有骑士头盔的银币“2选1,是收下这装满胡椒的布袋,还是这3个可以召唤魔剑的银币。”

    (胡椒等香料在古代西方价值和黄金差不多)

    罗伦斯接过布袋和银币,开始为难起来。

    布袋中的确是胡椒,虽然只是一小袋,按照他的眼光,差不多可以值670崔尼银币。怎么看都是赚了。

    但是那三枚银币。做工很精良,银币上的骑士头盔十分细致和精美,就算说这其实是艺术品也有人信。而且……这个魔剑假如真的有传说中那种战斗力的话。旅行商人也不是一方风顺的,强盗、佣兵、狼群。不论什么情况,都会让他遭遇巨大的风险。

    “我选择银币”

    斟酌了一下,罗伦斯认为,做工这么精美的银币,就算是拿去卖给一些所谓追求“艺术”的贵族,也能获得不菲的报酬。虽然这三个银币可能不值670崔尼银币,但至少怎么算自己都不亏本。

    “那么,我就告辞了”莫邪带上旅行帽,将挡风镜放下“祝两位有个好梦”

    “诶?现在晚上了”罗伦斯的目光停留在那个前所未见的挡风镜上,并且计算着那东西的商业价值。

    “那么,有缘再会。”莫邪从风衣里拿(!?)出一辆悍马,在罗伦斯和赫萝震惊的目光中拉开车门疾驰而去。

    ………………某蛇………………

    老朽果断用游离政策了,留在这一对儿闪光弹旁边实在是不好写啊!

    嗯,下一章的内容应该就是去救赫萝。

    记得赫萝被救出来的时候,在地下水道里是这样说的

    “汝如果算个雄性的话,就应该磨牙勇赴战场吧!竟然躲在那种黑洞里,都因为汝,因为汝害咱蒙羞――”

    诶,看这个意思,萌狼是指望着罗伦斯跑到人家大本营来个无双还是怎的……对商人未免太难了吧。

    所以老朽打算让罗伦斯拿着魔剑去割草……说笑的。

    说起来,老朽总觉得《青眼》收藏数很久没什么变化很正常,毕竟同人区看的人一共就那么些,喜欢这种风格的可能就是这些人吧。但是为什么《宅游记》都换着风格开了好几个坑了,收藏还总是差那么点一万人。是不是老朽将这些坑全部拆开,每个坑都重新发成一本书,然后《宅游记》直接挂个“完结”比较好。

    ・・・

    算了……你们就当老朽是看到书评冒泡结果都是“冒泡”的有点233吧。请不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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