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的小兔子,因为和Melissa太像,所以即使很贵需要10刀,他也咬咬牙买下了。
与那些家境优越的富家子弟不同,他和Melissa来自普通家庭,他出众的油画技巧不仅为自己赢得了出国的机会,也赢得了一份不错的奖学金,Melissa就作为陪读的身份也跟着出了国。可是奖学金对一个人来说是足够的,对两个人来说就不免有些勉强。
所以平日里他去上学,而Melissa没有多余的钱出去消费,便整日的待在家里打扫卫生做做饭,然后就是等着他放学。虽然物质上不是很丰富,可是两人的日子真的过得充实而温馨。
多少年了?十年?一百年?三百年?他再也没有见过Melissa素着一张脸笑靥如花,看着他的眼神就能开出一朵花。
Louis几乎是红着眼眶走出的房间,做到了桌前,而是随即他又很快被拉回现实,因为――他们的饭是一袋袋的血。Melissa好像没看到血袋一样,就那样双手撑着下巴,渣着不谙世事的大眼看着他,他忽然有了热泪盈眶的冲动。
“Melissa……”他有些踌躇,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想什么呢,快喝呀,我看你好多天都没吃过东西了,整个人瘦巴巴的一点也不好看。”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Melissa很快就开了口,语气也是他最渴盼的关心。
想到自己的身体,不想让Melissa担心的他立刻低头,快速的给血袋插上习惯,吸了起来。吸到第一口血,Louis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跟吹气球一样,慢慢的涨了起来,干瘪的皮肤重新饱满起来,焕发着一股健康的光芒,虽然肤色依然白的透明。
而Melissa却因为他猴急的动作,而像被取悦了一样咯咯笑了起来,Louis感觉自己的脸有点热。
吃饱喝足,Louis还是打算把事情向Melissa问清楚,而Melissa却仿佛早都知道他要说些什么,坐到了沙发上,一副知无不答言无不尽的样子。
“说吧,想问些什么?”
“额……Melissa,我们这是在哪?还有,为什么这个房子里的装修……还有为什么你这幅打扮……”
“恩,这是一个边陲小城,雾城,离权力中心那些很远很远。这个房子是我刚刚变成吸血鬼后就买下来的,然后花了很久的时间去打扮,现在它已经连一个脱鞋,一个围裙,书架上的书本,都和我们当年一模一样了。所以我一把你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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