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冯耀只按心性以及百姓的态度来结案,有些是被冤或是冯耀认为做得对的轻刑犯,当堂施放还另行补发钱财令其回家好生生活,有些则是从轻处罚,有些则是加重处罚,怎么个加重法,完全是冯耀说了算。
其中有一个因买卖人口并有人死亡的案件却只是轻刑犯,令冯耀大为惊讶。
案卷上记载是这样的,张家因为家贫,便将自己十五岁的亲生女儿卖与李家为婢,李家该付钱十串与张家,双方都有保人等,并立下了契约文书,但是李家推脱说等先领了人回府,再拿卖身钱,可是李家事后便开始拒不认帐,李家二公子更是强行将张家之女收入房内享用。
发生了这等事,张家之女虽然不乐意,但是还是忍了下来,只想让李家早些将卖身钱付给父母,谁知李家知道后,便以张家之女意图贪谋李家之财,将张家之女遣返回了张家。
张家不但一分钱没有拿到,反而白白的让自家女儿失了身子,便到李家闹事,李家恼怒之下,不但不对此负责,还将张家之人打伤,张氏的父亲气愤不过便在自家上吊自杀了。
闹出人命后,李家也慌了,便想用银钱来平息此事,但是张家之女张氏不依,硬要告官,李家抵赖不过,便推说是府中奴仆与张氏发生的关系,并用钱财上下打点郡县官吏,郡中便将那顶罪的奴仆抓了进来。
此案虽然出了人命,但是又不是李家直接所杀,按契约文书,李家也不用付钱,更将张氏失身之事推脱在奴仆身上,李家顶多只是落个管教不严的名声,官府也拿李家没有办法。
那个顶罪的奴仆也不罪不致死,只是一个小小的罪名,关个一年,遇赦便能出来了。
冯耀看到这案子后,立即大怒,命传保人前来,并立即命周仓率兵前往李家,将李家全部控制了起来,并传来张氏,李家家主及李家二公子等人。
又问计于徐庶,徐庶道:“此等恶人,若是当年,吾便持剑暗中杀之,若是明着来办,顾忌颇多,也无可奈何!”
冯耀不信在自己的地盘,这点小事还不能还民一个公道,还要当这个太守又有何用?于是又问徐庶道:“元直,你无须顾忌,只管说一下,有不有什么办法,能整得李家再也翻不了身!还能名正言顺,让百姓赞赏,让朝中高兴,让士人也无话可说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