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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上) 23 群臣献策外儒内法 女皇绸缪以权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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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行为。在核查官员财产的过程中,若是发现其拥来巨额历不明财产,同样能以贪污受贿罪论处。”

    “陛下,何为巨额历不明财产啊?”虽然有点明白女皇的意思,但符晓勤还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具体的解释。

    “所谓巨额历不明的财产,就是指该官员占有与其已知收入来源不相称的财力或财产。却又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此外,他在被指控的犯罪时期或大约这个阶段,获得了与之收入来源不相称的财产的增添,同时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时,则无须证明有任何具体贪污、受贿行为即可推定为贪污或受贿所得,并据此处以刑罚。”来自21世纪的孙露深知,以目前中华帝国的金融水平想要做到查清每一个官员的财产,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相反,官员们想要对自己的财产作假却要容易得多。故而才将官宦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也推定为贪污受贿所得,以求最大限度的防止官员对自己的财产作假。

    当然,设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定有罪的原则某种意义上来说有悖后世司法理念的。它既违反了后世刑法理念中的举证责任规则和无罪推定原则,又使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最主要的这么做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私有权。不过,在场廉政司专员们的脑中可没有这些条条框框。中国的刑法历来就是遵循有罪推定原则的。至于人权和财产私有权,对他们来说更是一些闻所未闻的理论。因此,听了女皇陛下如此一席解释,众臣顿时就对此绝妙的设定钦佩不已。于是便再一次忍不住齐声赞叹道:“陛下英明!”

    “朕刚才说什么来着。你们怎么又来了?”孙露苦笑着责问道。众臣被这么一提醒也都跟着抬起头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大殿上先前拘谨的气氛在这一刻变得轻松了许多。

    然而,孙露本人的心情却并不轻松。作为一个接受过21世纪教育的人,她不可能像自己的臣子那般无视人权的存在。她清楚的知道,公权只有法律允许的,才是合法的;而私权只要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许的。而这一点也恰恰是孙露一直在追寻的东西。可就目前来说设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能进一步保障公职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的有效措施。至于如何掌握这其中的度,似乎目前也只有孙露一人能存乎一心。至少她知道这一条法令是绝对不能引用到民间的,否则将是对人权和财产权的一种公然践踏。剑是利器,既能杀死敌人,也可能伤到自己。明白这一道理的孙露,并没有像戏文当中的英明大帝那样,大笔一挥写下圣旨,风风火火地就实行起良臣们的建议来。而是微笑着向周子衡和符晓勤示意道:“周卿家和符卿家的建议都很好。两位卿家回去后可将各自的想法整理成奏则呈交于朕,以便司法司法院据此修订新律法。诸位卿家,你们也来谈谈各自的想法吧。”

    有了周子衡和符晓勤这么一个良好的开头,其他廉政司官员们的兴致也随之被调动了起来。扩展了思路的众人,将自己心目中有效的方法一一向女皇禀告。他们有的建议应该严禁朝廷官员经商营私,有的建议要对官员的眷属严加管教,还有的建议朝廷应给予官员优厚的薪金和良好的待遇。这一点孙露倒是很能理解,也一直在努力改善政府官员的待遇。在她看来明朝之所以会贪官横行,同其低得离谱的俸禄是有直接关联的。明朝一个知县一年不过几十两银的俸禄,不仅要负担师爷书办的杂费,还要养家糊口,这在现在看来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朱元璋既想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结果马儿只好去啃窝边草了。

    除了这些比较中肯的建议外,底下的臣下们也发扬了一下法家的酷吏精神。不时地向女皇陛下晋献起了各类御臣之术来。甚至还有人建议孙露效仿武则天在京城设立告密用的铜匦。所谓铜匦亦称告密之门,铜匦分为四格,东西南北各面均有投书入口,依次为延恩、招谏、伸冤和通玄四门。说白了就是要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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