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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上) 第13节设女官女皇肃宫廷解小脚名媛迎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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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在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属的奴仆。当然全世界的男性皇帝都不想在家带绿帽子,因此太监也就并非仅是中国的特产。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的典籍中也常有阉人的记载,即便是到了近代,欧洲宫廷中仍然有使用阉人的纪录,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中就记载了这一情况。但使用太监时间之长,规模之大,人数之多的还是以中国为最。而在中国的历史之中这项记录又以明朝为最,号称l0万。从朱明皇室手中得天下的孙露则十分“荣幸”地继承了崇祯末年以来的9万多太监。

    当然孙露是一个正值壮年,生理心理都正常的女子。她即不需要后宫三千美娇娘来伺候,也不想让那些不男不女的太监整日在自己的面前晃悠。在她看来宦官制度是一种极其残酷变态的制度。宦官制度同裹小脚一样是对人权的一种极大的践踏,都是急需废除了陋习。此外宦官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祸害。封建皇帝唯恐他人篡夺自己的皇位。对猜忌朝廷的文武百官、皇亲国戚,总要防着他们一手。但对那些朝夕侍候在自己身边百依百顺、出身低下而又没有后代的内官员,却又十分信任,往往委任其以重职。而宦官则往往利用在宫廷中的这种特殊地位,攫取极大的权力,甚至操纵帝上。

    于是在一番权衡之后孙露最终决定,永远割除太监名目,内廷供役,改用女官,实行女官制。当然中华朝的女官与中国历史上的女官、宫女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中国历史上的宫女是被征选在宫廷里服役的女子,地位等同于女奴,无任何人身自由可言。所谓的女官、女秀才、女学士也只是从知书识字的宫女中选拔而出的内宫(皇帝的姬妾)和宫官(在六尚二十四司执事的高等宫女)。例如汉代女官分昭仪,婕妤等;唐代分为贵妃等十九等。

    但中华朝的女官是皇室的雇员,其行动和人身都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出宫嫁人或是辞职。依照孙露的设定女官共分三类。一为“命妇”,主要从皇室公卿、文武官员的夫人或女儿中选拔,能自由出入内宫,主要是来陪伴女皇、公主玩耍聊天游戏,并不专职照顾皇室成员。二为“宫官”,主要负责处理政治事务以及有关女皇、皇后的礼仪事项。与命妇不同,宫官对民间开放,由内务部负责考核选拔。三为“宫娥”,从事皇宫中的杂役,同样从民间招聘。并效仿古代命妇制,制定了女官的品级:一品称国夫人,二品称郡夫人,三品称淑人,四品称恭人,五品称宜人,六品称安人,七品以下称孺人(以上母加“太”字,未婚女子改“夫人”为“姬”),不分正从,文武职相同。这些女官除了享有各种仪节上的待遇外,也拥有同其品级相对应的俸禄。

    对于前朝留下来的太监,孙露将其中大部分人都解散送归原籍,但仍有5000余人无法解散安置。实事上,这些太监中的许多人一旦离开皇宫便失去了谋生能力。自身的的残缺与社会的歧视,让他们很难适应外面的生活。因此孙露便将这批太监给留了下来,让他们在宫内继续充当杂役。此外她还出资在城外建了数座寺庙,作为这些太监晚年的栖身之所。至于日后被招入宫中的男侍,便不再对其进行阉割了。

    孙露对于宫廷的这一番调整无疑是在宫内宫外引起了一片轩然大波。女官令一下,朝野上下的官宦士大夫便迫不及待地唆使自己的夫人、女儿前去应征了。虽然自前朝隆武朝起,朝廷开始允许女子参加科举考试。也有不少女子因其才华出众被朝廷相中录用。然而这毕竟只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因为中华朝的科举是不分男女的,考官只是以考生的试卷成绩来决定名次。要想从数万名才子中脱颖而出博取功名,无论是对男子,还是对女子来说都是极其不易的。况且这个时代的女子也不会肯为了一个功名头衔,而将自己的青春耗费在无尽的科考之中。

    但这宫廷女官就大大不同了。做了宫廷女官不但能得到从前只有“诰命夫人”才能拥有的头衔,还能长伴于君王左右,可谓是光耀门楣。而她们的父亲、丈夫更是削尖了脑袋想要把她们送到女皇身边,这样一来不但能从宫中探得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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