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饱肚子,叶锋随即起身,展开身法,在城中搜寻李寻欢的踪迹。
龙啸云武功不行,脸皮却厚得很。而人一旦突破了节操下限,脑子肯定不错,什么下三滥招数都想得出来,用起来也毫不脸红。
李寻欢奇货可居,若想达成目标,自然是一定要保护好的,想要找到,当然不容易。
但,叶锋已不必找。
他只要跟着去行了。
城中有一辆马车,马车前有两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还有一个脸色僵硬的男子,浑身散发着死气,只要看上一眼,你就会从心凉到指尖。
龙小云和荆无命!
叶锋当然不会掐也不会算,他也当然认不出这两人,但他就是可以确定,毋庸置疑。
只因两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脏乱,头发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叶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叶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叶锋。
叶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叶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换了三次车,又转了几个弯,竟又重新回到了市中,终于在一条幽静长街停下。
这条长街上,只有七户人家,位置绝佳,建筑更是上乘。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就算是叶锋,也不得不佩服,龙啸云这孙子旁的不行,藏人倒真有一手,脑子倒也当真好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