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他们不仅是专业的狙击手,还是有着五年战争生涯的老兵,更是有着四年南美丛林战斗生涯的佣兵。
他们已经与手里的枪融为一起,瞄准镜就是他们的眼睛,有些人甚至已经习惯了用瞄准镜来看人,直接用眼睛来观看,他们还感觉不喜欢。
他们的枪就是他们的手,眼睛看到哪,枪就能打到哪,说杀谁,就杀谁,别说两千米的距离,只要枪能够打的足够远,三千米都没有问题。
皮尔斯却不知道这一点,他还以为敌人是李铭雇佣来的普通保安呢,只是其中有一个枪法准一点而已。
高声的喊道:“大家不用害怕,他们只有十个人,也只有那么一个会开枪的,都给我躲到掩体后面,慢慢的上去。”
话音刚落,又是砰的一枪,不过,这不是一枪,而是四个狙击手同时扣动了扳机,他们的频率相同,所以,听起来就像是一枪一样。
可是,就是这一声枪响,却有四个人倒在了地上。
看到这里,皮尔斯感觉到不对了,前面冲锋的人也感觉到不对了,赶忙朝着后面跑去。
一直到跑了皮尔斯的面前,其中一个领队的人喘着粗气说道:“老大,这事不对,敌人的枪法太准了,这么远的距离,如果继续冲锋的话,不等我们冲过去,我们这二十多人就死光了啊。”
事情确实是这样。
皮尔斯也没有埋怨他们跑回来,点点头说道:“重新选人,你们再给我冲一次,这次,你们先选好路径,找到合适的掩体再冲锋。”
众人点头。
虽然心中还有些害怕,但是他们是黑社会,到了这个时候,就必须得冲上去,如果这个时候认怂了,那么,不用敌人杀他们,皮尔斯就会一枪解决了他们。
看了看周围的情况,一群人开始寻找地点。
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间之后,他们终于确定了具体的位置,这个时候,领队的再次找到了皮尔斯说道:“老大,我们可以冲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