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骑士山姆的马鞍山下载的骑术,升级很简单,只要稳定比较高就没有问题。
感谢山姆,他是骑士家庭出身,因为年轻刚刚成为骑士,但是骑术非常精湛。
“驾……”启明用脚轻轻磕了马腹,在院子中走了两圈。
哥达看在眼中,抓抓浓密的头发,感到不可思议。有桀休马亲子的身份在那里,只是觉得惊奇,没有惊骇。最后不再坚持。何况启明的驾驭的姿势非常熟练,甚至能和山姆媲美。
启明早已经收拾好行李,其实没有什么要带的,他童年最好的玩具是蓝眼,也没有特殊意义的小物品,以前的旧衣服也换成现在的崭新衣服。不过他让布鲁斯去找了一块很大的黑金岩,以此纪念小镇的这段时光。
玛莎和两位阉人坐车,是双轮轻型马车,非常轻巧,虽然颠簸但中间棉麻很厚。这一路要经过四个月的时间,不得不说玛莎当初逃得够远。
老托马斯站在街上,面前是儿子。他跪倒在地,请求启明带小托马斯离开。
“托马斯,你愿意跟我离开这里吗?”启明骑在马上问道。他很想有一个熟悉的伙伴陪伴,整个镇上小托马斯是最理想人选。
小托马斯看到骑在马上的启明,那气质深深吸引着他。熊孩子很野,得自与父亲的遗传,很想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当然,我们一起离开。”小托马斯的口吃彻底好了,经历血战,因祸得福。
老托马斯一个巴掌打在儿子头上。“要叫启明少爷!”
“是……”小托马斯眼珠乱转,总是盯着周围的马看。
哥达说道:“给他一匹马。”
没有想到小托马斯真的会骑马,虽然很生疏,但没有从马背上滚下来,他父亲近期教授礼仪,不可能不会想到离开的事情,准备很充分。远处伊尔梧悄悄擦着眼泪,看儿子离去。
“出发!”哥达发布命令,队伍开动,缓缓离开小镇。
小镇经历了很多,但终究归于平静。在很多年后堂吉诃德?托马斯回到小镇,回想着当初的日子感慨万分。当然,他不再是粗野少年,而是铁兰王国侯爵,食邑数千骑士领。
启明骑在马上,有规律起伏。这也是一种锻炼,与鹿步相似。圆圆粘在马屁股上悠然自得,即便充能之后也没有人能看到它,也无法触碰到他。它本身应该是信号的一种,属于极为特殊的种类。
无聊中正在查看蓝眼中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