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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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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都是事实。”

    “原告所说的两首歌曲确实是被告黄韬所原创,这是我亲眼所见,而且我们还保留有当时所写的词曲证据。”

    “呈上。”

    林木听后笑了,事情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所验证的笔迹时间也不能精确到一个月之内,所以这份证据完全是没用的。

    “反对,法官阁下,事情到现在为止不到一个月,而笔迹验证时间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的能力能够精确到一个月之内,所以反对证据有效。”

    “同意,被告是否还有陈述?”

    “没有了。”

    “请原告出示证据。”

    “法官阁下,这是我当时唱歌时候的视频,上面有精确的时间,并且可以请所有的技术人员查证并没有技术上面的更改。”

    “同意。”

    说着林木把U盘交给了旁边候着的一个人,递交了上去。

    这时候,黄韬的律师说话了。

    “反对,法官阁下,这视频并不能直接的证明这首歌是原告的原创,只能说明当时原告确实是唱了这首歌,请求证据无效。”

    萧芸站起来,“反对,法官阁下,我想问被告几个问题。”

    “同意。”

    “被告,请问被告律师所说若为事实的话那么被告的歌曲是怎么流传出去让我的原告所知道的呢?”

    “这……或许是不经意间流传到网上被原告发现的吧。”

    “那么若如被告所说是无意间流传的话那么问题就更大了,第一,据我所调查,这时候出来的第二天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若为被告所说的话那么为什么网上却只有原告唱过?”

    “然后据我所调查,被告在这两首歌之前只是一个三线的明星,而只是在这两首歌大卖之后才红起来的,为什么被告在之前有这两首歌的时候没有出专辑的呢?”

    “为什么在原告唱了之后才会出专辑的呢?”

    接连几个问题下来,黄韬一个都回答不上来,只能把求救的目光转向自己的律师。

    “反对,法官阁下,原告律师这话带有误导。”

    “反对无效,原告律师所问全为事实。”

    “法官阁下,并且我可以提供一个最为直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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