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河图为体,洛书为用;河图主常,洛书主变;河图重合,洛书重分;方圆相藏,阴阳相抱,相互为用,不可分割。
汉代刘歆认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汉书・五行志》注)南宋朱熹、蔡元定:“河图主全,故极于十;洛书主变,故极于九。”
“河图以五生数统五成数而同处于方,盖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数之体也。洛书以五奇数统四偶数而各居其所,盖主于阳以统阴而肇其变,数之用也。”并认为河图象天圆,其数为三,为奇;洛书象地方,其数为二,为偶。
(《易学启蒙》)蔡沉:“河图体圆而用方,圣人以之而画卦;洛书体方而用圆,圣人以之而叙畴。”并认为河图主象、洛书主数;河图主偶、洛书主奇;河图主静、洛书主动。
(《洪范皇极・内篇》)清万年淳以图之方圆论河洛关系,认为:“河图外方而内圆”,“中十点作圆布”,“外四圈分布四方,为方形,十包五在内,仍然圆中藏方,方中藏圆,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之妙也。而十五居中,即洛书纵横皆十五之数,是又河图包裹洛书之象。河图点皆平铺,无两折,洛书亦然。”“洛书外圆而内方,圆者黑白共四十数,圆布精其外,包裹河图之象。”“河图已具洛书之体,洛书实有运用河图之妙,因将图书奇偶方圆交互表之以图。”
(《易拇》)近代杭辛斋认为:“河图为体而中有用,洛书为用而中有体。”“有以图书配八卦者,多拘执而不能悉当,其实河图为体、洛书为用,河图即先天,洛书即后天。”“故图与书,相互表里,不能分割。”
(《易楔》)还有人认为河图重“合”,具有奇偶相配、阴阳互抱、生成相依的特点;洛书重“分”,具有奇偶分离,生成异位的特点,两者一分一合,体现对立统一、盛衰动静的辩证关系。
《易・系辞上》:“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故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孔子相信河图、洛易的存在,并以二者作为圣人作《易》的四条依据之一。
河图洛书不但饱含了五行、阴阳、左旋、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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