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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团 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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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都很轻松,大占上风,收拾对手,只是时间问题。唯一感到吃力的,就是韩义,而他的对手,正是焦孟。

    焦孟这个老大,不是白当的,别看他五短身材,踮起脚尖只够着韩义的下巴,但手脚粗壮,身体胖大,就算是上到擂台称体重,与韩义也是同一量级的。焦孟原本就是个市井泼皮,打手亡命,打斗经验丰富,身大力沉,等闲之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韩义是青溪最好的猎手,无论是下套、射猎、搏兽,在青溪里,都不做第二人想,曾经用骨箭与木叉,杀死过一头成年野猪。

    焦孟外形倒与野猪有几分相像,但绝对比野猪难对付得多。一柄环首刀,舞得那叫一个奋不顾身、有我无敌。拚着被狼筅戳成筛子,也要将对手斩于刀下,凶狠剽悍之气,着实令人胆寒。配上那一张碜人的大毛脸,胆气稍弱之辈,不用打腿肚子就转筋了。

    韩义胆气不差,气力也足,但缺乏拚骨精神,打斗经验什么的更是不如,如果不是占着兵器优势,早被焦孟剁翻了。饶是如此,在焦孟疯狂劈砍下,木屑纷飞,枝杈断裂,一把狼筅快变成秃木棒子了。

    焦孟此时也换了第二柄环首刀。环首刀是铁刀,这时期的冶炼技术也不过关,对鸡蛋粗的硬木胡砍乱劈,崩口再正常不过。似张放那柄麻钢制品“龙影剑”,那是宝剑级数,放在大汉也是罕有的名剑,可不是普通制式兵器能比的。

    韩义能撑到如今,全仗狼筅之利,一旦狼筅变木棍,只怕扛不过三五合。

    张放与韩氏兄弟同时感应到这一点。韩氏兄弟连心,韩骏奋力一击,将对手匪徒逼退数尺,对渠良喊道:“六叔,你帮衬点,我去助大兄一臂之力。”

    渠良却道:“不,让我来。”不待韩骏发话,撇下对手,挥动狼筅向十步之外的焦孟砸去。

    焦孟这时终于将韩义的狼筅削成木棍,并将木棍格档在中门外,抢入五尺范围内――棍长丈二,刀长三尺,在一丈之外,是棍打刀,而一旦近身,则是刀劈棍。

    韩义危险!

    就在这时,渠良到了。

    焦孟发出一声不甘地怒吼,撤刀低头,象发怒的公牛,一头将韩义撞跌出去。与此同时,环首刀反劈,堪堪将渠良击来的狼筅震卸到一旁。仓促之下,力道不足,狼筅擦臂而过,尖锐的横枝将其衣袖划成麻布条,手臂鲜血涔涔。

    见了血的焦孟眼睛一下红了,额凸青筋,脖颈粗胀,一声打雷似地暴鸣从他喉中喷发,人如疯虎,连人带刀扑向渠良。

    在今日之前,渠良只是个本份老实的平头百姓,野兽杀过不少,人却没砍过一个,哪见过这个?一时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眼见那充血的兽瞳与砭肤的寒意迫睫而来……

    呜!

    一声尖锐的破空声骤响,正虎虎生风的焦孟大叫一声,肥壮的身体向下一扑,原本刺向渠良胸膛的刀尖,折向插入渠良的大腿,入肉盈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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