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办事去了,一会,他回来,我自会向少爷禀明情况。”
我微躬了下身,“那就劳烦陈管家了。”
陈管家随即吩咐一名丫鬟将我跟宝宝领去折香居。
慕容府内真的不是普通的大,分为大大小小共八八六十四个庭园,每个庭园都极尽奢华,当然,奢华的程度不同,根据慕容翊对园子的用处而定。
折香居只是众多庭园中微不足道的,是慕容翊专门用来‘收藏’歌姬的居所之一。
唉,可怜的马金钗曾在慕容府里的‘折香居’住过半个月,她不熟悉府内的景致,只因歌姬不能随意走动。
估计马金钗在慕容翊眼里连个歌姬都不如。
到了折香居,环顾了下四周的环境,甚是清幽美好,对于整个慕容府来说,却算得上偏院了。
我带着宝宝随意在折香居里逛了一下,趁着没人注意,走入书房,关上书房的门后,我执起毛笔,在洁白的纸上龙飞凤舞,不停挥毫,动作潇洒至极,很快,就画出了一幅美男像。
我把美男像拿到宝宝面前,开始诈骗训练,“宝宝,你好好看看这张画像上的帅哥,待会儿见到了,你要叫‘爹’,知道不?”
宝宝认真地看了画像半晌,似懂非懂,“爹?”
我赶紧点点头,“对对对,你看到他,就要扑过去叫他爹。”
“可是妈妈,这画上的叔叔一点都不帅……”宝宝嘟起可爱的小嘴。
我瞥了眼画像上的‘杰作’,尴尬地挠挠头,说实话,画上刚好能看出来画了个人,涵涵我是个现代人,拿古代的毛笔写出来的字像鸡琢虫,歪歪扭扭不像样,更别提拿毛笔作画有多‘精彩’了。
我擅长使用的是钢笔跟圆珠笔一类的,偏偏这些古代都没有。
从马金钗记忆中所见,慕容翊是个绝无仅有的超级大帅哥,我却把他画得……刚好有个人样,实在……让宝宝无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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